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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2026年第0202号

日期:2026-02-02 13:39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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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告。

 如果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佳木斯政务服务大厅338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4-676084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产籍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赠人)

1

王红卫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郊区佳西社区

2012013970

崔文静

2

尹作顺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向阳区53

2002015672

尹路

3

尹作顺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向阳区53

2002015671

尹路

4

席万有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东风区建国社区

2011001233

席春艳

5

姜义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前进区怡园社区

2014010981

姜春龙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22

相关附件:

监审:王旭昶

审核:于启文

编辑:王泽浩、董晓蒙、韩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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