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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5年第1208号

日期:2025-12-08 10:12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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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向保管不善,建三江房权证局直字第S3000356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向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

20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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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王若峰

审核:王国泰

编辑:马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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