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黑龙江龙煤地质勘探有限公司申请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保科反馈。
联系人: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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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保科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7日
监审:卢雪冬
审核:于泳
编辑:杨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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