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佳木斯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5年8月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废止2件,现行有效3件。现将废止和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佳木斯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5日
监审:钟华
审核:林洪军
编辑:佟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