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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5年第1103号

日期:2025-11-05 13:52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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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霍虹建保管不善,将2015017664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霍虹建

2、因梁晓东保管不善,将2013023442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彭淑清

3、因王新明保管不善,将黑(2020)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39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新明

4、因王宏军保管不善,将黑(2022)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2353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宏军

5、因王宏军保管不善,将黑(2020)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2392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宏军

6、因他项权利证明:20090725号(抵押人:刘桂兰,抵押权人: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慎丢失。

特此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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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王旭昶

审核:高文雅

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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