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有关建立机动车停车泊位使用收费制度的政策法规要求,我市拟对市区部分路段停车泊位实施收费,并制定停车服务费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5年10月组织召开佳木斯市部分路段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方案及停车服务费定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分配
1.听证会参加人共25人,其中:消费者11人、经营者2人,其他利益相关方2人、专家学者1人、企业家代表1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人;
2.听证会旁听人5人;
3.新闻媒体按实际报名人数参会。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第二次公告中,需公布姓名、性别和职业等信息);
5.准时出席听证会,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得以消费者身份报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自觉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名额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主要以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参加人。为保证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能够满额参加听证会,将另外随机选取3名消费者作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候补人员。消费者自愿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剩余名额委托市、区消协推荐产生。
(二)听证会参加人中的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由市城管部门推荐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中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市公安局聘请。
(四)听证会旁听人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和新闻媒体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新闻媒体携带记者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报名。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27号。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需通过邮箱将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一式一份),发送至邮箱82642501@qq.com,邮件主题填写“听证会报名”。
联系人:赵警官 联系电话:0454-8802673;19304543058。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9月23日
监审:裘博
审核:陈孟桐
编辑: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