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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5年第0917号

日期:2025-09-16 15:07 来源: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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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府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号办公室

联系人:李世信

联系方式:676083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陈洪涛

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郊区沿江乡民兴村

230811201403JE00014L00000001

44058.84

林地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6日

相关附件:

监审:王旭昶

审核:李世信

编辑:孙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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