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经营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自查报告。请各经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按以下要求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一、报送对象
佳木斯辖区内2024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其中零售连锁企业的自查报告由总部统一报送。
二、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三、填报要求
各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年度自查,并认真填报2024年度《佳木斯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见附件),不适用的条款可在“自查情况”栏填写“不适用”。自查报告填写完毕、打印,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送方式
市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将签字盖章后的自查报告PDF文件,上传至邮箱dhx8600383@163.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公司2024年自查报告”。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将所有连锁门店自查报告统一压缩打包后上传至邮箱。
联系人:郑泉,联系电话:8600383。
各县(市)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将年度自查报告报送到所在地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部门,报送地址附后。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南段,收件人冯程程,电话0454-3962923;
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桦南县工业园区,联系人李锁凤,电话0454-6678008;
汤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汤原县京抚路西段,联系人荣翠玲,电话0454-7610445;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富锦市西平路南段,联系人赵虹,电话0454-8902036;
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联系人董淑丽,电话0454-2901365;
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远市长江路10号,联系人王鼎方,电话15945314818;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监审:齐文宇
审核:柴智
编辑:孟欣
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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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公网安备 230811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