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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4年第1108号

日期:2024-11-22 16:00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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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褚红春保管不善,将2011017993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褚红春

2、因姚雅馨保管不善,将黑(2024)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363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姚雅馨

3、因林禄保管不善,将2007016408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林禄

4、根据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2023)黑0811执恢13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2023)黑0811执恢1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将坐落于佳木斯市郊区家纺集团综合楼2-502,房屋产权号:黑(2017)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27333号,建筑面积105平方米的房屋过户给牛洪刚。由于上述产权证无法收回,则办理转移登记时无需提供产权证,同时声明该产权证公告作废。

5、根据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2024)黑0811执恢7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4)黑0811执恢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将坐落于佳木斯市向阳区煤机社区,房屋产权号:2008017848、2008017846号,建筑面积为19.21平方米、140.22平方米的两处房屋过户给蔡静贵。由于上述产权证无法收回,则办理转移登记时无需提供产权证,同时声明该产权证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监审:全方策

审核:高文雅

编辑:王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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