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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4年第1104号

日期:2024-11-11 14:15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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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田清芳保管不善,将2003060795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田清芳

2、因贾世昌保管不善,将2013020807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贾世昌

3、因陆彦芳保管不善,将2011018645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陆彦芳

4、因李耀东保管不善,将2004018366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周洪玉(继承人)

5、因马小佳保管不善,将2013021981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马小佳

6、因袁建才保管不善,将黑(2020)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09248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袁建才

7、因袁建才保管不善,将黑(2020)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23318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袁建才

8、因李英保管不善,将黑(2019)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8406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李英

9、因郑明华保管不善,将1999005821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李惠子(继承人)

10、根据向阳区人民法院(2024)黑0803执1008号执行裁定书,(2024)黑0803执10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将位于佳木斯市向阳区北铁西社区,建筑面积112平方米,产权证号:2013017059的房屋转移至栾庆禄名下。因上述产权证无法收回,则办理转移登记时无需提供上述产权证,同时声明上述产权证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监审:全方策

审核:高文雅

编辑:王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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