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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水务局对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镇大堆丰村村民委员会 《用水计划申请》予以审定的公示

日期:2024-09-30 11:17 来源: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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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佳木斯市水务局

执法对象

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镇大堆丰村村民委员会

执法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执法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四十九条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镇大堆丰村村民委员会《用水计划申请》予以审定((佳木斯)字计【2024】第00064号、(佳木斯)字计【2024】第00065号)。


佳木斯市水务局

2024年9月30日


监审:宋克男

审核:韩宇喆

编辑:陈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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