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公告公示

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2024年第20号

日期:2024-02-28 09:36 来源:应急管理局
字号:

经审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同江经营部第一加油站提交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主要负责人),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有关规定,同意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同江经营部第一加油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2024年第20号.xls


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相关附件:

监审:

审核:

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