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关 | 佳木斯市水务局 |
执法对象 | 佳木斯市吉庆豆业有限公司 |
执法类别 | 行政许可 |
执法结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及第四十八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佳木斯市吉庆豆业有限公司颁发《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佳水许可〔2023〕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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