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我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发布。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我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中心工作实际,落实《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规范管理、完善措施、创新方法,保障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由我中心负责的政府相关信息。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中心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负责日常指导、督办,其他领导协同分管领导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的组织体系。一年来,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共计3次,使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安排、有要求、有改进措施,同时保障人员、经费,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造条件。
(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中心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点公开工作职责、组织机构、部门权力清单等单位要素信息;二是重点公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心印发的政策、业务类文件等法规政策信息;三是重点公开各类业务办理手续、流程、时限及收费标准等业务服务类信息;四是重点公开承担市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任务的完成进度及各类公告;五是全面公开商品房合同备案、存量房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业务的办理手续和流程。
(三)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中心《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安排,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层层督办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公务员考核内容;二是畅通公开载体,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建设要求,规范我中心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更新公开内容,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置公开栏和办事明白卡,方便办事群众随时取阅。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与窗口服务相结合,以业务咨询台为重点,使每一个业务办理窗口都成为政务公开的信息终端,每一名窗口工作人员都成为政府信息的讲解员、宣传员。四是创新服务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二手房交易网签和资金监管服务,服务内容在全市各类媒体实现全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房产交易大厅设置业务咨询台,由业务咨询和纪律考核科负责,工作人员统一负责解答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等办理手续、程序,并一次性告知所申请登记的收件标准,口头解答58600余人次,咨询电话答复2500余次。
(二)政府政务信息网页更新组织机构、政策法规、重点工作27条(次)。
(三)“政府网络问政”答复95条(次)。

(四)免费发放办事指南1000余册。
(五)通过佳木斯电视台“佳话民生”“佳木斯新闻”,佳木斯电台“文艺交通房产直播间”、“包罗万象”等栏目,以及《佳木斯日报》专题问答、《佳木斯广播电视报》“房产交易小常识”专栏宣传解决历史遗留办证的相关政策和房产交易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本年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2.公开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接近群众、方便群众;
3.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中心制定以下改进措施:
1.中心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完善落实各项措施;
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责任人工作考核;
3.对相关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整体提高工作水平;
4.改进公开工作的内容和方法,使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更好地方便公众了解和查询。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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