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工作思路四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佳木斯市政务公开网”网站(http://zwgk.jms.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话:0454-8223898。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2017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对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制作要求、反馈渠道、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众监督等制度和机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时更新了《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按照市政府公开办年度工作部署,结合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明确了环保系统年度政务公开的重点,制定了《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要点》;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完善了政务审核发布制度,网站信息更新制度,协助市政府公开办修订了环境保护政务公开目录,为年度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2017年,我局加大了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按季度公开水环境质量状况。
(三)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在抓好重点环境信息公开的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制定政务公开目录、要点和工作方案。定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谋划政务公开工作。针对政务公开内容的不同,确定公开时间,做到了常规性信息定期公开,零时性信息随时公开,固定性信息长期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环保局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7年,在环保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公示公告、环保要闻等各类信息629余条,在市政务网站发布信息93余条,采用9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我局发生依申请公开的事项1件,对依申请公开的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给予公开和答复。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无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未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收到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我局对提案及时办理并予以答复,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和答复表示满意。
(五)政府环境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包括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都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已基本建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人员不专职。因政务公开工作无机构与人员编制,目前是由办公室的一名同志负责,还兼职环保重点工作督办、政务报送等工作,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影响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资金不完备。主要体现在环保公众信息网页栏目设置相对跟不上政务公开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公开办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弥补工作的不足,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设更加阳光的环保机关。
附表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629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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