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的实际,统筹谋划,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制度机制
市卫生计生委始终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部署,狠抓落实。年初制发了《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根据委领导班子变动,及时对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在建立政务公开网络基础上,通过加强沟通和召开专题会等形式,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流程顺畅。委直属各单位建立了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办事公开组织领导。落实规章制度,对《佳木斯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进行了培训学习,明确岗位和工作责任。建立督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不达标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市卫生计生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2名,各职能科室另设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1名。为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每个基层单位设至少1名网络信息员,并定期举办网络信息培训。全年对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联络员,网络信息员以及各单位宣传部、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共计120余人进行了系统培训,讨论在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拓宽公开渠道
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依托佳木斯政府公众信息网这一平台,在门户网站专门开辟了“百姓说吧”、“百姓心声”等栏目,征求百姓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意见建议,运行效果受到各级部门的好评。增设办事指南、行业风采、健康讲坛、百姓心声等新栏目,政务微信开设工作动态、健康讲坛、更好地方便了群众和基层办事,打造具有权威和公信力的官方信息平台。紧紧围绕新农合、健康扶贫等全系统重点工作或重大事件,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力度,全方位展示了我市卫生计生工作亮点。
(三)重大事项全面公开
对委机关工作中的人事、财务等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公开办理,我们按照国家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支情况,年末向本单位干部职工报告一次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并在委网站公开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委直各单位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除审议本单位的财务支出、重大项目、重大决议等事项外,着重对职工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研究,采纳合理建议,对没有采用的建议给予解释说明。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公示了卫生执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和处罚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焦点问题及时公开
对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或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各职能科室以及直属单位除了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网主动发布外,还通过设置公示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式查询系统、收费标准公示栏、医院窗口公示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服务承诺、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联系电话、收费标准和依据等。为方便患者就医,各医疗单位主动公开医院概况、门急诊安排、专家介绍等服务信息,以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等信息。特别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能以告知书、同意书等形式向病人及其家属公开病情、治疗方案和会诊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积极做好主动公开,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25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9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4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6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6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4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4次。市政府“政民互动”栏目解答18条,解决问题率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委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有待加强;二是“百姓说吧”群众问题回复制度有待完善。2018年,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0进一步完善委官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有关栏目内容,将委官网建设成为发布卫生计生政府信息的总平台;坚持利用委官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卫生计生工作系列举措,宣传医改进展和成就,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建立网络舆情观察员队伍,制定下发《“百姓贴吧”及其舆情处置制度》。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详见附件。
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
附件:
2017年度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2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条 | 1325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6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
监审:
审核: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