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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统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8 09:08 来源:佳木斯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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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公布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通过佳木斯市政府公开目录查阅,联系电话0454-82226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市统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公开工作任务,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统计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据初步统计,全年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4次,参与部门经济分析会5次,撰写经济形势分析14篇、各类调研63篇、信息176条。其中《疫情对我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影响》、《上半年我市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通报》、《前三季度我市经济运行情况通报》等调研分析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

不断创新统计服务产品。根据市领导要求,对《统计月报》进行全面改版,在保留GDP、工业、投资、贸易、财政收支、进出口等主要指标外,又新增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指标及旅游接待、交通运输、社会治安等社会经济发展指标。改版后的《统计月报》涵盖了20多个行业200多项指标,并将各项指标按同比增速排名,使全省十三个地市各项指标增速排位一目了然,同时针对市领导需求加入了指标解释、文字分析等,方便党政领导更加全面、细致地掌握全市社会经济运行情况,决策更为科学准确。发挥统计服务“窗口”作用。组织编印了《统计快报》、《经济统计年鉴》、《佳木斯市统计公报》,既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详实资料,又为各部门编制十四五规划提供了统计数据。截止10月末,完成《统计月报》9期,《统计快报》44期。

依托网络平台,加大统计服务社会公众力度,今年我局创建了“佳木斯统计”微信公众号,不断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服务,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统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大型普查调查进展等信息。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在做好人、财、物、事公开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在回复形式、回复内容上不断精益求精,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需求,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余15条,回复依申请公开8条。

2020年市统计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重新修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职能。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另外市统计局还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积极推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中取得良好成绩,获得政府社会公众的认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理念还应进一步加强,要树立信息公开的理念,在遵循保密制度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发布和解读的内容、形式和渠道等方面还需下大力气改进。

市统计局将在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着力提升数据发布和解读的质量和影响。注意加强数据逻辑性、经济关系分析力度,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抓准关键点和重大问题,努力提升解读质量水平。  (二)推动政民互动交流形式和渠道多样化拓展。借助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热线电话、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监测舆情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统计数据得到全面、准确、科学地传播和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统计局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和咨询收取任何费用。

佳木斯市统计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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