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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7 09:04 来源:佳木斯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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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佳木斯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民为先,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以“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运作原则,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惠民生,以公开赢民心,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以服务贯彻所有工作的始终,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窗口工作的整体要求,圆满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任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不完善,监督力度有待提高。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特别是政府重点领域方面的内容发布还不完善、不及时,同时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够。二是业务水平需要提高。主要表现在上报公开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把握不准确,由于部分信息,特别是一些文件的复杂性,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改进情况: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工作有序,确保群众方便,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和更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在相关平台内发布能够让群众方便快捷的了解政府信息,切实做到为民服务,把市公安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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