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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6 10:00 来源:佳木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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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务公开年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佳木斯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ms.gov.cn/查阅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佳木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8号市机关中心3号楼655室,电话:0454-8222066,电子邮箱gx03065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佳木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国、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工业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经统计,20211月1日12月底,我局通过佳木斯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工作信息20,通过“佳木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工作信息63条。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收到并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1,全年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做到既保证“五公开”的持续性又维护涉密信息的保密性。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常务副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机关党委、产业发展科组成成员科室,形成了由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了《佳木斯市工信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机制》《佳木斯市工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前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经政务公开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查通过后,方可公开。三是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021年度我局共开展专题培训两次,持续提升我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佳木斯市政府网站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按要求对上述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及时更新内容。能够做到信息发布及时、运行维护良好,均无违法违规内容,发布内容原创性高、可读性强。2021年度我局公开发布政务信息总计8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监察本单位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发布沟通渠道畅通,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二是建立《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明确和强化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规范工作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持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二)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三)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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