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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10:43 来源: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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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规范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力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同时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省林草局门户网站及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等将宣传工作铺开,积极将本单位的党建工作、业务职能等向公众公开展示,让林草局日常工作变得更加公开透明。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在佳木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jms.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路育林胡同120号,邮编:154000,电话:0454-8783458,邮箱:jmslcjbgs@126.com)。现将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印发了《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报送要点》,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方式,建立信息员机制,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和政策信息,由办公室严格把关,常务局长审核后统一发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指定两人互为AB岗,确保工作运行有序。

(二)围绕林草职能,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为切实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紧扣林草工作职能,重点公开生态资源修复、资源保护管理、林草领域改革、林草灾害防控、野生动物管控、林草治理能力建设、财务信息、党风政风建设、人事管理、党史学习教育和疫情风险提示及防控要求等十一个方面重点内容。对本单位开展的专项行动、法律法规宣传和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宣传活动,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三)坚持标准规范,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按照工作要求,规范公开流程,严格公开程序。建立健全《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依申请公开制度》、《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把关制度》、《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制度》、《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疫情常态化监测制度》,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

(四)严格公开把关,实行“三级审查”。凡上传网站的信息,须经上报信息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查、办公室核准后方可上传。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对操作系统补丁安装、应用程序补丁安装、防病毒软件安装与升级、木马病毒检测、端口开放情况、系统管理权限开放情况、访问权限开放情况、网页篡改情况等进行监管。

(五)扩大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市林草局不断加强网络载体建设,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一是利用网络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建立佳木斯林草微信公众号,由专人负责运行管理。二是借助省林草局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关于我局的政务动态、部门文件。三是积极参与省电视台“行风热线”线上直播的省林草局专场,及时解答现场直播连线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质量、站位高度以及公开力度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改进,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二是提高效能,加大公开。

三是提高质量,依法依规。

四是科学安排,注重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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