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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08:53 来源: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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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佳木斯市政务公开办做好2021年度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通知》要求,由佳木斯市发改委编制。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委将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ms.gov.cn/)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也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fgw532@163.com,联系电话:8225662。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市发改委共受理了11条公众关心的热点和疑问,做到及时回复,满意率达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4条,公告公示7条,部门文件31条,规划信息1条,政策解读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31条,涉企信息5条,重大项目4条,预决算公开2条,其他信息4条。

(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市发改委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三)平台建设情况。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市发改委主要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ms.gov.cn/)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开(https://www.zwfw.hlj.gov.cn/)。

(四)监督保障情况。市发改委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公开直接负责人。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格的审核界定由,保密人员、保密主管和保密委员会依次审核通过,最后才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信息公开和内容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还需加强。

2022年,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三)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四)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强重要政策出台后的解读工作,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

(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树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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