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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16:47 来源:佳木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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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佳木斯市民政局编制。本报告的内容时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佳木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jms.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佳木斯市机关中心4号楼205室,邮编154004,电话:0454—6760133,传真:0454-6760166,邮箱:jmsm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国、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宣传的导向功能,服务领导决策、发布惠民信息、传递民政声音,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佳木斯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95条,通过“佳木斯民政”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60条。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收到申请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答复1件,全年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全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从组织领导上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本着“依法行政、切实可行、跟踪问效”的原则,对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尤其是对城市低保、殡葬服务、社区建设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做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佳木斯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佳木斯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信息公开平台总体运行良好,能够做到信息发布及时、运行维护良好,均无违法违规内容,发布内容原创性高、可读性强。其中微信公众号更新及时,内容以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工作亮点为主,在政策通告、信息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发布沟通渠道畅通,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三审”,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的同时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的敏感性把握不够准确,信息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对重点领域信息把控不准,信息公开数量较少。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提高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公开渠道的利用服务水平。按照便民、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进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积极采取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多种贴近基层群众的传统形式,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履职监督,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三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以及上级领导部门重要安排,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落实情况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佳木斯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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