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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7 16:45 来源: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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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佳木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jms.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学院街1号市机关中心11号楼505室,邮编:154000,电话:(0454)8605233,邮箱:sj505wzzh@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佳木斯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佳木斯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页面、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其中政务公开信息1659条。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对外发布政务信息,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推进全局集约化建设,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坚持公开内容贴近群众,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市场监管相关问题,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165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225条,“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434条。

  2.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平均办结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小时,截至目前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一窗口比例已达到100%,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等方式推进“不见面、零跑腿”改革工作落实,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需求。

  3.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本部门年度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三公”、单位收费目录清单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开。

  4.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制定《佳木斯市2022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全市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及建三江管委会共制定联查任务89项(其中市级各成员单位制定联查任务41项、各县市区成员单位制定联查任务48项),截至目前,任务已全部完成,抽取各类市场主体368户,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进行公示。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申请公开黑龙江华泰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所有资料问题,我局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限进行答复。受理政民互动25条,我局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公开。

  (三)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陈国昌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齐文宇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注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认真执行《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动适应新媒体形势发展,利用佳木斯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利用“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市场监管工作动态信息,推介全市市场监管资源。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为企业和个人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审阅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制定了《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发布政务信息前,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经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查通过后,方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全面性、及时性、规范性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个别基层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上报积极性不高。报送信息的有效性、便捷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1.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加大政务信息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

  2.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向基层单位延伸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学习。要求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积极营造良好公开氛围。

  3.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加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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