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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7 14:54 来源: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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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ms.gov.cn/)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面系统梳理现有的政务公开信息,将政策法规、公告公示、政务公开等信息纳入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进行信息公开,2022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07条,其中公告公示信息35条、政务公开信息20,“佳木斯城管”微信公众号352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局收到1件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并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构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城管执法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

)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落实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仍需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和全面性仍需提高;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牢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高要求、严标准、强时效,依法依规、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机制、明确职责,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二是强化工作管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报送公开信息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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