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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10:03 来源:佳木斯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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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佳木斯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佳木斯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教育局紧紧围绕教育工作中心任务,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并借助黑龙江日报、佳木斯市广播电视台等省、市主流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及时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成效,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2023年,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74条,通过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号发送信息1835条。内容包括各类通知公告、教育资讯、财政预决算、招生政策、助学政策、优秀教师学生先进事迹等内容。2023年我局没有起草和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项,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

  (三)对政府信息进行管理的情况

  严格执行对文件进行公开属性分类要求,在拟制文件时明确公开属性。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加强已发布政府信息的管理,对于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核实、整改,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权威、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按照集约化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畅通政务公开渠道,访问便捷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优势,及时准确向公众传达教育的重要信息,通过媒体融合,结合线下,全方位地提供权威的教育资讯和方便快捷的教育服务。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压实岗位职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等问题。

  2024年,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和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确保权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规范工作流程。依据各科室涉及的政务公开目录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工作时限节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加强政策解读。聚焦教育职能和民生关切,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采取图表解读、音(视)频解读等多形式让百姓更便捷理解政策,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没有发出收费通知,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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