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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18:52 来源: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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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2号政府2号楼,邮编:154002,电话:0454-8222439,电子邮箱:jmsn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高质高效。做好常规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佳木斯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32条,通过“佳木斯三农之声”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1905条。

(二)严格落实审查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三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正确性。确保公开信息不出现重要文字错漏、严重表述错误。让政务更公开,让信息更透明,让群众更能了解政府工作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答复告知。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通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三农之声”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按要求对上述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及时更新内容。2023年度我局公开发布政务信息总计2237条。通过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动态更新各类信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推进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日常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所刊载信息内容严格审核和动态监管。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常务副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机关党委、信息科组成成员科室,由办公室及信息科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反映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信息发布沟通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针对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业务科室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缺乏细化标准,公开的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政策背景、决策依据、主要目的及重要措施等关键方面解读不够亲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整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便民服务要求,充实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强农惠农政策的公开。二是紧紧围绕粮食、蔬菜、畜牧等产业,提高解读质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佳木斯农业农村局公众号等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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