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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16:10 来源:佳木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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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的内容时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佳木斯市民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着眼提升民政政策知晓率、民政服务满意度,紧密围绕社会建设和民政中心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特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佳木斯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332条,通过“佳木斯民政”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60条。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 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人可通过当面提交、信函渠道、网上申请三种途径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本年度未发生结转办理,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全市民政系统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 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继续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充分利用三级审核平台,切实抓好待发布信息的组稿编排和审核把关工作。对政策性文件的公开,严格进行法制审查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提高发布质量。

(四)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把佳木斯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佳木斯民政”微信公众号作为政策信息权威发布和主动公开的主阵地展示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政策文件汇集社会救助政策、婚姻登记预约等信息

(五) 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局办公室抓落实,责任科室、局属单位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1

第二十条第(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然人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的信息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机构公开、权责清单、决策公开、规范性文件等主动公开事项。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群众关心重点业务领域,积极做好政策公开和信息公开,有针对性做好“网上祭扫”、社区养老等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市民政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佳木斯市民政局

2024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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