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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15:14 来源: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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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佳木斯市发改委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我委将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ms.gov.cn/)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fgw532@163.com,联系电话:822566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传递权威信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委对我市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提出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2023年,我委共制定政策解读3条,受理了4条公众关心的热点和疑问,做到及时回复,满意率达100%;累计发布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2条,公告公示类信息4条,收费项目类信息3条,预决算公开类信息2条,综合政务类信息4条,环境保护类信息1条。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委收到并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20件,全年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处室报送信息量的数据进行统计,对各处室报送信息的质量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不断完善网站工作机制体制,增强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政策发布与解读工作,采用图片、宣讲会、文字解读等多元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宣传。同时,深入推进决策公开,通过网络征集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听证会等公告均及时在政务网站予以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为确保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于2023710日印发《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及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审核原则,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审阅并落实署名要求,从源头上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进一步压实信息发布审校责任,通过制度建设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明确遵循和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不够扎实,审核工作规范化管理仍需持续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对政策执行的辅助作用不够到位,解读内容和方式仍需优化。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流程管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审核制度,进一步压实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加强对全干部职工的信息能力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性、主动性、创新性;同时,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持续完善政务网站的更新,用心用情、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将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作用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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