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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2 16:09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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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佳木斯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202312月31日。报告全文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ms.gov.cn/)查阅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6号市机关中心1号楼509室,电话:0454-8223486,电子邮箱:jmswqb_200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有力推进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有力推进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经统计,202311日至12月底,我办通过佳木斯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工作信息8条,通过佳木斯外事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工作信息165条,截至目前,公众号总阅读量20418次,总关注人数1395人,重点内容为群众关心的外事相关问题,并做到及时、准确更新,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政府信息需求。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办收到并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市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安排专人负责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促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严格根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展工作,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咨询、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受理渠道。于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条件、范围、方式、申请表、流程图、我办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工作时间。发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同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答复环节中所需材料,进一步加强我办在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政务公开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综合科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发布沟通渠道畅通,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二是建立《市外事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明确和强化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进一步细化;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尚有欠缺;三是工作模式偏传统化、创新力度不足。

(二)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将从以下方面针对性地改进提高:一是继续结合外事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二是进一步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强化创新意识,推进“数字外事”建设工作,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市外事办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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