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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粮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2 14:01 来源:佳木斯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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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佳木斯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佳木斯市政府门户网站(www.jms.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佳木斯市粮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12号,邮编:154000,电话:(0454)8225737,邮箱:jmslsjx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为基本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流程,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强化平台建设,深化工作监督机制,全面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的积极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经统计,2023年1月1日至12月底,我局通过佳木斯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工作信息71条,政民互动1条,通过“佳木斯市粮食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工作信息581条。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政民互动1条,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情况。我局党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公开审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强化新媒体正向宣传,积极发挥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引导作用。将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问题等纳入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领域全覆盖。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政务信息公开发布落实“三审制”,即“信息上传由分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审批、最后由办公室统一审核管理”,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以强化组织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严格对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其他创新形式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在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等传统方式外,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各县(市)区融媒体等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加强多平台联动,综合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各自特点优势,搭建功能互通的网上宣传平台,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向新媒体平台延伸。确保信息公开平台高效运转。三是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信息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严格账号使用、发布审核、内容监测等各工作环节,牢牢守好网络阵地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常态化监测。根据政务公开评估标准的有关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公开的各类信息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提升我局对外公开的各类文件和信息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二是信息日常发布仍需加强文字审核;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四是缺少公开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

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围绕我局明确的年度重点工作,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力争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全、更高质量的政务信息;二是强化信息日常审核力度,对敏感字眼、重点语句等的使用要慎重严谨,确保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名称规范,避免疏忽,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增加图片、视频、解读等多元化形式,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四是依据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对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适时扩大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强化公开工作持续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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