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开展“减证便民”行动,3月20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工作通知,对深入开展经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信用代证”是减轻经营主体负担的重要抓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要建立信用报告与无违法违规证明的有效衔接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减少经营主体开具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的时间和精力成本,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谁生产谁提供,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做好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数据归集更新工作,确保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经营主体违法行为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共享。要积极引导赴本部门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且在“信用代证”适用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应用“信用代证”。主动告知《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证明版)》的应用场景、办理流程、操作指南、注意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经营主体应用“信用代证”。经营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黑龙江)官方网站,在信用服务模块下找到“信用代证”功能图标,登录验证后打开黑龙江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系统,按照操作流程提交报告申请,通过后下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证明版)》。
监审:刘保国
审核:徐广伟
编辑:张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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