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佳木斯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限自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日,请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送电子邮件至:jmssfzbgs119119@163.com。联系人:崔岩,电话:0454-6770119。
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监审:刘保国
审核:徐广伟
编辑:张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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