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佳木斯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共佳木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等工作任务,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普法宣传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建引领,确保责任到位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和督办,专题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党内法规执行等方面工作。将领导班子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制定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同时开展会前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党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的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动、督促落实等职能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科室各负其责的法治政府建设格局。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决策水平
深化制度体系建立。加强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100%,推出“领办”“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针对老年人,保留线下办理渠道,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岗证一致。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约机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三)细化工作标准,落实政务公开
着力推动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的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遵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核心抓手,以微信公众号为重要传播载体,聚焦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持续优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照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标体系,从“制度、流程、内容”三个维度发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流程,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合法、准确、及时”。先后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同时,结合单位职能,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制定《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指南》,明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领域公开、平台运营等具体任务,为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四)提升法治思维,增强执政能力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建立领导班子会前学法等制度,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组织直属单位党委中心组、支部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等理论,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开展案例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规范性。动态调整监督人员信息,及时增减人员,目前我委持有监督证人员共计3人、执法证人员共计60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岗证一致,杜绝法律适用不准确、程序不合法等案件的发生,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五)加强权力制约,解决百姓诉求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纠纷机制。依法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安全治理,协调好医患矛盾等纠纷,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能够及时受理和结案反馈。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
(六)推进专项行动,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年”专项行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指导的通知》,对学生营养健康监测、校园食源性疾病监测和处置、营养健康能力提升等工作进行了细致部署,组织全市县区疾控中心食品卫生监测科入校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开展“校园餐”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定期对配餐企业和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指导和带量食谱的审核,同时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专家进校园活动。以《国民营养计划》为中心,以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入校开展宣传20余次,结合教育部门师生同上一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课”活动,对全市13万余名师生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线上培训,提高了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市卫生健康委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班子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并建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委党组第一议题专题学习、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委党组会议重要议题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安全生产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及时更新制定市卫生健康委领导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适时调整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具体业务科室,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消防、燃气、特种设备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119项,有力提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检查及医疗卫生机构自查水平。
(七)普法与执法相融合,深化依法治企。
深化“法律进企业”工作,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期间,认真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统筹安排监督工作,实现综合查一次。对不同监督专业工作安排科学计划,对人员进行统一调度,组成综合监督检查团队,最大限度的实现对同一监督对象综合查一次。同时积极配合好市场部门组织的事中事后双随机抽查、营商部门组织的跨部门抽查工作,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八)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共创法治城市
制定《佳木斯市卫生健康领域法治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了以市卫生健康委直属10家不同类别的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各医疗机构均已成立法治相关的组织机构,并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法治医院建设,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能力,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水平,增强普法宣传效能,夯实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基础。试点医疗单位将法治工作纳入医院总体规划,在重大事项决策、合同审核、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的顾问作用,把依法治院要求全面融入医疗机构管理运行全过程。开展法治建设以来,在工程招标、设备采购、人员聘用、合同签定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80余次,反馈意见50余条,有效的规避了法律风险。
(九)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当事人、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制定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内容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日”“宪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中国医师节”等节点,通过宣传车、展板、横幅标语、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乡村和机构,有针对性地为重点人群开展健康义诊和法治宣传。大力提升群众法律知晓率。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各项制度需要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进行健全、细化,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等各项制度落实。
(二)依法行政思维有所欠缺。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发生变化,对现有的组织体系、管理服务、风险防控、队伍建设等带来新挑战。
(三)行政执法的专业性需进一步提升。
伴随卫生领域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卫生行政执法专业性不断增强,对新领域、新科技的认知需要提高,从而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透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夯实法治根基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当事人、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二)提高依法行政思维能力和卫生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依法履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规范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程序,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开展案例评查,提高执法规范性,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完善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城市建设措施。
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法治体系各项制度,强化各项制度落实落靠,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加快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总体目标,推动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工作科学管理、医德医风建设、优质服务工作相融合。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监审:刘泰佐
审核:姜常权
编辑:张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