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超声检查、综合诊查及血液系统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黑医保函〔2025〕87 号)和《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230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群众需求同时参考哈尔滨及周边地市院前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标准,现就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部分价格调整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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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收费标准 |
计价 单位 |
服务产出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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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转运费 |
30元基础费, 每公里6 元(单程) |
公里 |
1.本项目按照基础费用和里程费用相结合的计价方式收费。基础费30元/次,里程费6元/公里
(患者所在地至任务目的地止的行驶里程),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算。 2.非急救转运参照本项目收费。 3.执行跨市(地)转运任务的,按定价收取里程费,从接到任务起至任务结束止所行驶里程计算,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算。转运途中结合患者病情协议收取其他相关费用。标准为:10元/公里,极端天气加收5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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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 |
基础费85元;楼层费15元/层(三层及以上) |
次 |
本项目按照基础费用和楼层费用相结合的计价方式收费。基础费85元/次;三层及以上每增加一层加收15元楼层人力转运费。在搬运患者中使用电梯的,只收取基础费。家属自行搬运患者的,免费提供担架。平地长距离搬运超出30米的,每增加10米加收15元(不足10米的按10米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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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服务费 |
30元 |
次·人 |
1.上门服务费:急救出诊30元/次·人(如,由1名医师、1名护理人员共同提供上门服务,收费为30元×2)。 2.上门服务费(加收):执行城区外60公里以内急救任务的,每公里加收3元上门服务费。计价里程为自接到任务起至任务结束止所行驶里程,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算。执行60公里以上急救任务的,按协议价收取。 3.上门服务费:根据服务需求,急救中心派出急救车组前往指定地点为各类群体上门提供保障服务。标准为每车组每次1800元/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超出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4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以上项目服务价格自 2025 年11 月 1 日起执行,原院前急救相关收费项目同时废止。
佳木斯市急救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监审:刘泰佐
审核:王 迎
编辑:张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