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二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4年版)>的通知》(佳卫函〔2024〕28号)和《关于修订佳木斯市二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佳卫函〔2025〕35号)文件精神,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桦川县人民医院进行等级评审,根据专家组现场评审结果,市卫生健康委拟同意确定桦川县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将结果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10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提出署名的书面意见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评审结果自动生效。本次医院评审结果有效期为四年,自2025年10月24日至2029年10月24日。
请桦川县人民医院切实加强自身内涵建设,提高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联系人:孙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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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监审:杨 良
审核:张春晓
编辑:张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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