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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的公示

日期:2026-06-01 14:1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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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有关规定要求我市按程序组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现有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汤原县海瑞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同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同江市长恒热电有限公司、抚远市新世纪热电有限责任公司6企业通过评估验收

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61日至6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反映

联系人:黄文雅

联系电话:0454-76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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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李彩全

审核:步金慧

编辑:黄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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