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析: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凭证;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名册》。
监审:高文波
审核:李玉涛
编辑: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