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佳木斯市教育局按照省定督导评估程序和方法,对桦南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行了市级复核,复核结果为合格。
现申请黑龙江省教育厅对佳木斯市桦南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25年7月7日
监审:刘 丽
审核:栾 媛
编辑:楚岭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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