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报、初审,拟推荐2项成果参评2024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通讯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2号,联系电话:0454-8615830。
附件:2024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拟推荐参评名单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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