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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佳木斯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审查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日期:2022-03-30 16:32 来源: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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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佳木斯市国土空间规划

专家审查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佳木斯大学建筑学院、市建筑设计院和市园林风景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进一步提高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的技术咨询作用,拟组建“佳木斯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审查委员会专家库”,现面向长期在规划建设领域及相关专业领域遴选专家,组建“佳木斯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审查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原则

专家候选者以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汇总推荐材料,按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专家人员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专家库管理。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佳木斯市,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正常参加审查委员会各项活动。

(二)从事相关领域管理、设计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国家已实施职业注册制度的专业须具有相应的职业注册资格;

(三)熟悉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等;

(四)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活动特点、规律及前沿的发展动态,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能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申报专业及类别

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和审查的专业需要,专家审查委员会分为规划、建筑、市政、景观四个类别,各类别具体申报专业如:

(一)规划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资源环境、道路交通、水利工程、消防等;

(二)建筑类:建筑学、工民建、消防等;

(三)市政类:道路交通、水利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路桥工程、消防等;

(四)园林类:林学、风景园林、文化旅游等。

四、申报材料

(一)《佳木斯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审查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并附一寸彩色近照1张;

(二)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执业注册证。

五、提交时间和方式

(一)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7日;

(二)提交方式:将专家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执业注册证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至ghy95@163.com。

 

 

 

 

附件:佳木斯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审查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唐三保,电话:0454—6603051,邮箱:ghy95@163.com)

 

关于推荐建筑审查评审专家库人选的函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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