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 / 其他文件 / 佳政办发

  • 001927721/2025000046
  •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佳政办发〔2025〕14号
  • 2025-09-29
  • 2025-10-17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5-10-17 15:35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打造为农服务主力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5〕9号)工作部署,为加快完善我市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网络化布局、合作化联农和数字化赋能的为农服务体系,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为农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及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供销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我市“3510”总体工作布局,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核心,以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抓手,支持供销合作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农资供应服务网络,发挥主渠道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与省、市两级龙头企业对接合作,依托龙头企业优势,统筹推进农资流通网络建设,结合实际逐步恢复县级农资企业1个、县域农资配送中心1个、乡村经销网点20个,实现储备、调配、供应协同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完善农资保供机制,强化农资供应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保障重要农时用肥需求。二是强化农资储备与运输保障。推进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加大有机肥、水溶肥、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绿色高效农资储备,提高绿色农资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省化肥商业储备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储备检查,促进化肥市场价格稳定;组织供销、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开辟农资运输绿色通道,降低农资流通成本,减轻农民负担。三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重点针对化肥、种子、农药三大品类,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质量不合格、净含量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郊区政府]

(二)培育壮大服务主体,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一是完善为农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市级农服平台、县级农服公司、村级服务站”三级为农服务平台作用,培育壮大市县两级供销农服企业,推动基层社与省属社有企业合作,增强基层社服务能力,推动新建县级为农服务中心1个,乡镇为农服务中心5个。二是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发挥系统农资农技优势,加强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采取“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模式,为小农户提供农资供应、农技服务、农机作业、土地托管、配方施肥、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单产提升。三是推动校社合作拓展服务领域。加强与涉农院校在食用菌、农作物先进种植技术、科研成果转化、产教融合等领域开展合作,强化技术支撑;开展“送技下乡”活动,加强对农技服务人员、食用菌、农作物种植大户及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切实解决生产中的技术痛点,助力提升产量与品质。[牵头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完善流通网络体系,助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布局。积极参与县域商业体系行动示范县建设,将基层社改造升级与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开设县域直营、加盟供销连锁便利店等形式,带动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建设,补齐农产品流通网络短板。二是推进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一号先导工程”,与物流头部企业合作,持续深化“交邮供”合作,拓展村级网点服务功能,加快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建设,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三是拓宽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加强异地对接合作,共同打造集产地直供、品牌展示、数字营销于一体的特色农产品营销平台。发展网上商城、直播电商、机关食堂团购等新业态,助推我市品牌农业建设。培育自有品牌,擦亮“佳木斯供销”金字招牌。[牵头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经合局,各县(市)、郊区政府]

(四)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一是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恢复、重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结合循环经济发展,多措并举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改造建设县级中转站1个,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10个,逐步形成专业化、产业化、智慧化的再生资源经营发展新格局。二是深化资源整合加强合作。促进供销系统企业与社会资本、再生资源龙头企业联合合作,共同开展涵盖废旧农机、废钢、废玻璃、废塑料等多品类综合利用加工项目运营。重点加强与废旧农机拆解龙头企业合作,建立废旧农机回收网点,促进废旧农机回收再利用,提升循环经济效益。三是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协作。支持供销合作社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成为公共机构废弃物品回收承接主体,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仓”建设。[牵头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经合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五)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数字供销建设。一是推进传统农资经营企业业务升级。积极探索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农业生产结合方式,不断扩大“互联网+空间技术”精准施肥服务平台应用范围,实现精准施肥、施药等操作。二是搭建再生资源回收数字平台。加大政策、资金、技术支持,打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链条,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交易、服务、监管”三位一体协同发展。三是搭建农产品销售数字平台。打造市级供销大数据中心,对接国家“832”等农产品销售平台,开展全产业链服务,实现“货物源头可追溯、物流周转能跟踪、库存状态实时监、终端销售有记录”的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牵头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经合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进基层社改造升级,夯实联结农民的组织基础。一是统筹推进基层社提质发展。优化供销、邮政、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基层网点布局,加强涉农资金统筹,实现“一点多能”“一站多用”,着力提升基层社可持续运营能力。二是深入实施“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创新做优强社,推动资源、资产、业务下沉,打造1个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示范基层社,实现全市涉农县(市)区示范基层社全覆盖,引领带动供销系统基层社提质增效。三是推进薄弱基层社升级改造。巩固提升弱社,通过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方式为基层社经营赋能,重点支持汤原鹤立、竹帘,同江街津口等10家基层社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增强经济实力。四是大力推进“村社共建”试点。融合村两委组织优势与供销系统经营服务优势,构建“村党组织引领+供销社企业赋能+农户参与”的新型基层经营服务体系。依托社有企业提供农资供应、农化服务,壮大村集体经济,惠及农户,推动供销发展。[牵头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各县(市)、郊区政府]

(七)健全联合社治理体制机制,提升服务综合实力。一是强化市级供销合作社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对供销系统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推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原则,创新运行机制,加快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健全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实现“三会”制度全覆盖。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落实市、县两级联合社对成员社资产监管职责,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推进市、县社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完善监事会、财务、审计、纪检、人事协同监督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管体系和企业治理体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社有资产监管制度,构建协同监督格局。[牵头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各县(市)、郊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纳入本地“三农”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基层社改造、农资供应保障、农产品流通服务等实际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措施精准落地到乡镇基层、切实惠及农户;市农业农村、财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定位主动对接、相互补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供销合作社要切实扛起牵头抓总责任,与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建立联动机制,重点梳理供销系统改革、为农服务网点建设、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中的堵点问题,保障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

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