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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927721/2026000024
  •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两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佳政函〔2026〕94号
  • 2026-08-20
  • 2026-09-15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两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9-15 13:43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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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收回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两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佳自呈〔2026〕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位于郊区江南村浦东街北侧3907平方米、位于郊区西格木乡草帽村12275.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你局要依法依规办理土地收回有关事宜。

三、土地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此复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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