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佳木斯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录
第一篇 “十五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佳木斯的关键时期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
第二章 “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地位
第三章 “十五五”时期的发展环境
第二篇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第四章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第五章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
第六章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定位
第七章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第三篇 着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先行示范地
第八章 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第九章 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
第十章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第十一章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第四篇 着力推进工业强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十二章 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第十三章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第十四章 优化提升传统产业
第十五章 扩能提质现代服务业
第十六章 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
第五篇 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新质生产力区域策源地
第十七章 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
第十八章 加快建设高能级重大创新平台
第十九章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第二十章 健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机制
第六篇 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服务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二十一章 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第二十二章 提升投资规模和效益
第二十三章 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七篇 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深化改革,增强高质量振兴发展动力
第二十四章 打造为企赋能的营商环境
第二十五章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第二十六章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第二十七章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第二十八章 提升经济治理效能
第八篇 着力深化对俄合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向北开放前沿枢纽地
第二十九章 全力打造开放合作平台
第三十章 构建以对俄为重点的开放格局
第三十一章 提高对外经贸合作水平
第三十二章 推进对俄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第九篇 着力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外联内畅,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三十三章 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三十四章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十五章 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十六章 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篇 着力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打造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第三十七章 深入落实国省区域发展战略
第三十八章 优化市域发展布局
第三十九章 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第四十章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十一篇 着力激发文化活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擦亮“华夏东极”文旅品牌
第四十一章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十二章 全面打造“三江文化名城”
第四十三章 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第十二篇 着力推进共同富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设人民安居乐业和美生活地
第四十四章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第四十五章 提升居民收入水平
第四十六章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四十七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十八章 推进健康佳木斯建设
第四十九章 推动体育事业加快发展
第五十章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第五十一章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十三篇 着力推动绿色转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打造“两山”理念全域创新实践地
第五十二章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第五十三章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第五十四章 推进碳达峰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型
第五十五章 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第十四篇 着力维护安全稳定,推进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佳木斯
第五十六章 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第五十七章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第五十八章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第十五篇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监督体系,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第五十九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第六十章 深化“法治佳木斯”建设
第六十一章 促进监督能力现代化
第十六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广泛凝集各方力量,绘就现代化佳木斯新画卷
第六十二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六十三章 健全规划实施全周期推进机制
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佳木斯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绘就“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十五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佳木斯的关键时期
“十五五”时期,必须全面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塑造发展新优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佳木斯新篇章。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
“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拼搏实干、担当作为,有效应对世纪疫情冲击等各类风险挑战,全力建设“六区”、集中打造“八中心”,高质量振兴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经济综合实力大幅跃升。深入实施“千百十”产业量级提升工程,经济总量迈上千亿台阶,入选全国千兆城市、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获批建设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辐射带动能力切实增强。产业升级步伐加快,装备、食品、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加速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卫星测控、口腔医疗、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支柱产业蓄势发力,物流、金融、文化旅游、商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规模逐步壮大,入选第一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大力实施创新活市战略,全市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获批省内唯一国家级农高区,崖州湾国家实验室粮油作物试验基地成功落地,世界首座高温气冷堆主氦风机产品试验台架在佳电股份验收成功并投入使用,环佳木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提质增效,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发展到90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增至200家、309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数量居全省前列。选树“三江英才”205名,省东部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人才社区建成投用。
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进。深入落实千万吨粮食增产计划,黑土地保护机制更加健全、运行更加高效,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038万亩,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突破250亿斤,粮食生产实现“二十二连丰”。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加快发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560万亩,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综合机械化率全国领先,“抚远蔓越莓”、“富锦狮头鹅”、“桦川山药”等9个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获批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连续三年在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中位列第1位。
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强化改革攻坚突破,全市推进改革任务642项,党政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放管服”、国资国企、农业农村、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成效,河湖长制、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率达100%,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覆盖率95%以上,在全国率先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国通办”,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对外开放合作不断扩大。紧紧依托“一桥一岛”,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同江中俄黑龙江铁路大桥建成通车、高效运营,同江铁路口岸累计过货量突破1400万吨。黑瞎子岛联合保护开发规划正式签署,黑瞎子岛公路口岸开工建设,开辟俄罗斯鄂霍次克—同江陆海联运新通道。获批建设中国(同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佳木斯协同发展先导区。牡佳高铁建成通车,佳同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开工建设,松江国际机场改扩建有序推进,强化与对口城市、友好城市、发达地区的共赢合作,深化与周边资源型城市的战略协作对接,更好更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超额完成省定目标,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较2021年提升30个百分点,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662.28公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超过70%。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国生态长廊入选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抚远市、汤原县成功创建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松花江佳木斯段获评全省首批“五星级”幸福河湖,全面完成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建设任务。
城市品牌形象广泛传播。积极推进城市形象建设,高标准承办全国农机装备补短板暨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全国高质量机播促进粮食作物单产提升现场会、第七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高规格主办佳木斯卫星产业发展大会、佳木斯农机展销会,高水平举办“中国牙城”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中俄文化季”系列活动、中国田径协会10公里精英赛(佳木斯站)暨佳木斯半程马拉松赛事,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
民生福祉持续提质增进。始终把顺应民众的新需求新期盼作为头等大事,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5.49万人,2025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7239元和22040元。改造老旧小区项目465个、惠及居民15万户,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46.8公里,维修改造城市道路300余条,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提升。获评全国首批学习型城市网络城市、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提质扩面,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实现“十九连增”。全域长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创新“网格化+卫星赋能”智慧治理全域覆盖模式,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丰富基层民主实践,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抓能力作风建设,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连续六年获得全省目标考核优秀等次。做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以贯之正风肃纪反腐,连续七年在全省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中排名首位,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第二章 “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地位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黑龙江建设现代化强省重振雄风、再创佳绩的关键时期,是佳木斯加快实现跨越式发展把握机遇、乘势而上的关键时期,必须充分发挥优势条件,破除发展瓶颈制约,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发展方式从资源驱动向创新引领转变,着力推动产业层级从中初级为主向中高端为主提升,着力推动对外开放从通道经济向进出口加工等多元化经济拓展,着力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着力推动区域发展从县域局部联动向全域整体协同优化,着力推动生态优势从绿色本底向发展动能转换,着力推动人民生活从全面小康向共同富裕和更高生活品质迈进,推进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各项事业开创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三章 “十五五”时期的发展环境
未来五年,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既给佳木斯发展带来了风险挑战,也蕴含着新的战略机遇。
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以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我国具备主动运筹国际空间、塑造外部环境的诸多有利因素,为我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超前布局卫星测控、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产业新赛道创造了历史机遇。同时,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地缘冲突易发多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威胁上升,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对我市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提出了更大挑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中俄共同利益纽带更加稳固,北极航道新航线开通,更加有助于佳木斯发挥“一桥一岛”优势,打造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有效需求不足,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农业农村现代化相对滞后,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弱项,人口结构变化给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提出新课题,重点领域仍有风险隐患。同时,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有利于我市抢抓全国生产力布局优化调整契机,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提升现代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农业、生态、资源、产业、区位等各方面优势转化为高质量振兴发展实际效能。
从我省看,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黑龙江视察,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赋予我省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和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重大使命任务,党中央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出台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政策措施,作出促进东中西、南北方协调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我省更好发挥资源、生态、科研、产业、区位优势,夯实基础、全面发力,推动高质量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对我市建设省东部区域中心城市,集聚人口和生产要素,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影响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我市看,内生发展动能持续积累,具有产业基础、交通枢纽、开放通道、文化资源等优势,多重国家战略叠加辐射,省委提出积极发展松花江流域经济,加快推进沿边开放开发合作区建设,布局建设省东部地区新能源产业集群,有利于我市更好集聚资源要素,全市经济向上向好的基本趋势持续增强,支撑加快发展的积极因素持续增多,处于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机遇期,厚积薄发、赶超跨越的上升期,产业重构、动能转化的加速期。同时,我市还存在科技赋能产业不足、农产品加工转化不足、城镇化建设运营水平不足、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人口结构变化给市域治理提出新课题,一些领域还有风险隐患。
“十五五”时期,全市上下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佳木斯新篇章。
第二篇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十五五”时期佳木斯必须牢牢把握以下指导思想和原则,围绕“六地”战略定位,努力按期完成发展目标。
第四章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佳木斯在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佳木斯担当,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坚持农业立市、工业强市、创新活市、开放兴市,纵深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全面打造“五大能级载体”,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六区”、打造“八中心”,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第五章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各级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佳木斯实践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振兴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得益彰,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佳木斯人民。
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振兴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动能塑造新优势,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前沿意识、开放意识、市场意识、争先意识,推进深层次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新活力。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融入和服务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完善法规、政策、诚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经济秩序。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增强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坚持创先争优。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创造性落实,昂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气神,巩固提升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推动在优势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全省当排头、全国争上游,以奋进者的姿态打开高质量振兴发展新天地。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定力,务实重干,办好抓机遇用机遇、应变局开新局的事,办好打基础利长远、锻长板补短板的事,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事,善作善成、再接再厉、接续奋斗、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第六章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定位
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之关切,牢牢把握佳木斯在全省发展大局、国家战略全局中的坐标定位,围绕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核心定位,更加突出“六地”目标定位。
现代化大农业先行示范地。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摆在首位,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率先实现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化、科技现代化、经营管理现代化、农业信息化、资源利用可持续化,争当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排头兵。
新质生产力区域策源地。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构建多层级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产业创新研究院、创新联合体建设,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重点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大力发展生物制造产业、低空经济产业、健康食品产业,营造开放、创新、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形成我省区域振兴新的动力源。
我国向北开放前沿枢纽地。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坚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主动对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打造对内对外开放合作的门户枢纽,在畅通国内大循环、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
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重要支撑地。完善公、铁、水、空以及口岸配套设施和集疏运体系,集聚仓储、分拣、配送等物流资源,构建供需匹配、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创新发展标准引领、稳定运行的多式联运服务,更好发挥物流枢纽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方面的重要作用。
“两山”理念全域创新实践地。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实践伟力,加快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山林、美丽河湖、美丽湿地、美丽田园,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人民安居乐业和美生活地。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协同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系统构建全龄友好型社会,广泛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城市温暖感、归属感、荣誉感。
第七章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围绕“十五五”发展定位,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全面振兴取得重大进展。
高质量发展形成新跨越。经济保持稳定较快增长,经济增长潜力充分释放,到二〇三〇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5%左右,总量突破1400亿元。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升,有效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扩大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持续增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取得重大突破。
科技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加快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创新要素全面汇聚,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切实发挥,科技型企业梯队进一步成形,全社会研发投入不断提高,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实现突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明显提升,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达到6%。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一桥一岛”开放平台能级大幅提升,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对俄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5%以上,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新空间不断拓展,在我省建设向北开放新高地中的地位作用显著提升。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激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持续巩固,同江市、抚远市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实现全域全季高质量发展,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
人民生活品质达到新水平。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分配结构得到优化,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达到5.5%。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依法治市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安全发展能力切实增强,社会治理和公共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可感可及,人均预期寿命80岁以上。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污染防治成果得到巩固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历史遗留矿山实现“清零”,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区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加快转化,美丽佳木斯建设取得标志性进展。
良好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一步健全,权力监督、执法执纪、风腐同查同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治理综合效能不断显现,干部队伍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能力作风全面提升、干事创业动力更加强劲,勤廉文化深入人心,社会新风正气更加充盈。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二〇三五年,我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取得新突破新跨越,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地位更加彰显,形成发展质量更高、创新能力更强、营商环境更好、动力活力更足、生态环境更优、人民生活更幸福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新局面。

第三篇 着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先行示范地
把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摆在优先位置,纵深实施现代农业产业“一号发展工程”,贯彻“三大四农五化”发展路径,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上勇当先锋。
第八章 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深入落实新一轮千万吨粮食增产计划,从稳面积、增单产、减损失三方面着手,力争到203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60亿斤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240亿斤以上,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第一节 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
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占补平衡管理,推动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推进耕地布局优化质量提升,科学恢复优质耕地,有序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谋划推进耕地质量和农田工程监督保护中心建设,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开展后续管护和再评价,加强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利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加快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完成我市耕地保有量3156.08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2759万亩保护任务。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坚持良田粮用,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完善坡耕地水土保持配套设施,加强侵蚀沟综合治理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完善田间排灌渠系和输配电设施。加强黑土地质量提升,推广以旱田“一翻两免”、水田“一翻两旋”为核心的秸秆还田技术,分类集成普及增施有机肥、科学轮作、测土配方施肥、安全用药等配套技术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基础地力。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建设管护,率先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政策,扩大稻谷、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确保优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900万亩左右。
第二节 持续推进主要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
打造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双十双百双千双万”工程升级版,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集成增效。加速优良品种更新换代,强化主要农作物品种种植区划布局,分积温带确定一批主栽品种、建设一批新优品种展示田、应用一批良种高产技术,重点推广高淀粉加工专用玉米、高产高油加工大豆、高产高蛋白食用大豆、食味值高的优质抗逆水稻等优良品种。结合全市农业种植结构,推进农机装备换代升级,以勺轮式播种机替代为引领,逐步提高新型大马力拖拉机、气力式播种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数量,推进北斗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在农机领域推广应用。发挥好域内高校院所和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作用,深入开展以“科研院所联县、农业专家联乡(镇)、农技人员联村”为主要内容的先进技术推广行动,以主攻单产、改善品质、提升效益为目标,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区实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集中打造一批玉米、大豆、水稻“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方、万亩创建片”,加快普及玉米(大豆)大垄密植、水稻优质高效栽培、水肥一体化等增产技术。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为小农户开展“全产业链”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垦地合作持续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第三节 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粮食减损能力
统筹采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自然灾害防控、节约减损等综合措施,保障粮食安全稳定供给。推进农田水利设施贯通配套,服务保障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加强气象、水文、病虫等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灾害监测预警的精准度和及时性,用好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等力量,推广应用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推动全链条全环节粮食节约减损,加大先进适用精量播种机、智能绿色高效收获机械等研发制造推广力度,推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粮食仓储绿色提升工程,持续普及农户科学储粮装具和粮食高效减损物流模式,加强粮食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健全餐饮节约管理长效机制。

第九章 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
坚持以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积极践行大食物观,发展壮大特色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延链增值,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组织方式变革,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
第一节 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资源优势,着力建设果蔬菌药、现代畜禽、冷水渔业三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果蔬菌药”经济,按照生态优先、市场导向原则,合理开发利用林下资源,支持郊区、汤原县、桦南县、东风区等重点县区发展有机木耳、猴头菇、松茸、灵芝等特色“寒地菌菇”,支持抚远市打造“蔓越莓之都”,建设桦南紫苏、汤原五味子等“寒地龙药”知名产地,支持郊区、东风区、桦川县等县区强化城市保供蔬菜建设,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优质寒地经济作物生产供给基地。大力发展“两牛一猪一禽”现代畜牧业,落实生猪产能和价格监测调控,实施高端肉牛产业发展行动,壮大汤原县奶业发展优势,推进大鹅、肉鸡、蛋鸡等家禽品种适度规模经营和“一体化”发展,健全饲草料供应体系,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粪肥全量化还田,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建设省级重要肉蛋奶产品保障基地。实施冷水渔业振兴行动,充分发挥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三大水系的渔业资源优势,以抚远市鲟鳇鱼现代产业园区为核心推进鲟鳇鱼全产业链建设,创建优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骨干基地,不断提升品种繁育、健康养殖和多元开发水平,建设优质冷水鱼供应基地。力争到2030年,全市蔬菜(食用菌)、肉蛋奶、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50万吨、55万吨、11万吨。
第二节 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
充分发挥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低空经济等赋能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前沿科技成果示范带动和先进技术集成推广,推动“科技农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高质量建设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佳木斯(建三江)国家农高区粮油作物试验基地,开展水稻、大豆、玉米等种源技术攻关,培育突破性新品种和种业创新领军企业,支持东风区建国种业发展,大力建设农作物原(良)种示范带,争取国家制种大县项目支持,构建“育繁推一体、产学研融合、产加销协同”现代化种业体系,打造全国“寒地粳稻种业硅谷”和大豆规模化繁种优势区。依托国家高端智能农机研发中心,联动北大荒集团,支持佳木斯农高区重点突破寒地电驱动智能农机、无人农机控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建设国家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持续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依托国家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全面突破智慧农业技术集成与应用场景,在建三江七星农场率先开展“无人农场”示范,辐射带动农业生产智能化、精准化,力争到2030年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60%以上,打造全省智慧农业样板区。
第三节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初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有机衔接原料基地、仓储物流、市场消费等上下游产业,延伸现代农业产业链。以富锦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玉米)、桦川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稻)、北大荒七星农场农业科技园区等为引领,建设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等农产品初加工设施。依托佳木斯农高区及各县(市)区资源优势,聚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分层次培育十亿级、五十亿级、百亿级农产品加工行业领军型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改造提升产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推动市区和县乡政府驻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社区直营等新业态,累计新增优质农产品展示销售区10家,累计培训农村电商人才4500人次。加快发展定制农业,聚焦高端消费群体个性化需求,探索创新灵活多样的定制模式,以“我在龙江有亩田”省级定制农业品牌为引领,有序扩大定制水稻、山特产、冷水鱼、蔓越莓等规模。
第四节 加快农业优质化品牌化发展
深入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有效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加快发展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绿色生态农业,做大做优绿色有机食品产业,深入推进化肥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建设一批“三新”集成推进县,强化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农产品质量评价、认证、追溯全链条监管,到2030年全市绿色食品基地面积达到1600万亩,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核心,持续做强“1+4+N”农业品牌推广体系。立足佳木斯本土特色资源优势,围绕大米、大豆、黑木耳等优势品类,持续做优“东极佳木斯·黑土好粮油”品牌,逐步培育一批品质优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升级“游大美东极、品黑土优品”系列活动,在松江国际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3A级及以上景区、休闲农业景点配套设立品牌展销区,推动旅游与品牌营销深度融合。加强“佳木斯大米”、“抚远蔓越莓”、“桦南紫苏”市级和县级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监管和维护,推动更多“土特产”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第五节 打造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壮大规模化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如期完成土地延包工作,健全承包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依托现有县、乡两级农村交易平台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和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持续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宣传指导,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农作物代种代管服务。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搭建“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完善“社属企业+合作社+农民主体(村集体)”为农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化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畜牧养殖、冷链物流等领域合作,构建内外联动、双向互济的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十章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结合实际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 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以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核心,进一步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探索适宜北方寒地改厕模式,稳妥推进“农民自建、先建后补、市场化运维”改厕机制,提升农村改厕管护水平。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衔接,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优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更新设施设备,确保农村生活垃圾体系规范运行。统筹优化村镇布局,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第二节 提高乡村公共资源供给水平
坚持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建设,着力提升重点镇、中心村和抵边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心村通双车道公路、老旧公路提质改造,完善乡村产业发展所需的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持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深化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推进农村光纤网络、5G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农文旅融合等新产业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提升乡村数字治理能力和普惠服务水平。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落实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健全乡村养老助残服务。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惠民活动,支持发展“四季村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第三节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坚持党建引领促振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和谐平安文明幸福乡村新风。加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推行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持续强化村干部管理监督,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着重把村(社区)“两委”成员培养成“法律明白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加强党员干部带头垂范,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有效防范治理封建迷信、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有效治理方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第十一章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高效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持续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第一节 增强农民增收致富能力
健全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机制,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落实国家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机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共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生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让农民更多分享农业产业发展增值收益。提高农民就业增收技能,围绕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行业,推广“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引导培训后的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过黑龙江省农业信息网劳务输出平台、佳木斯三农之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招聘会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引导农民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深化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增收,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房屋。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强化精准化帮扶、开发式帮扶,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第二节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形式,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断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因地制宜探索村企联营、多村合作、整镇组团等抱团发展模式,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有效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优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国家投入资金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方式,向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或承接政府公益类服务项目。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法人化治理,健全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具体办法,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构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监督、纪委监督、第三方审计、新闻舆论监督等多方监督制度,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收益分配权。
第三节 深化集体林权改革
健全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完善林权交易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农户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落实财政补贴型森林保险政策,扩大集体林参保面积。引导域内孟家岗林场、东风林场等国有林场,依托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优势,助推集体林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转变。积极推动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探索林权信用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贷款的支持力度。
第四篇 着力推进工业强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入做好“三篇大文章”,打造“四大经济”发展新引擎,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完善产业发展生态,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十二章 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坚持以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产业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育科技领军企业,加快产业建链强链,打造成长性强、带动作用突出的新增长引擎。
第一节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深入推进数字佳木斯建设,布局发展数字信息产业,发挥360东北亚(佳木斯)数字科技创新总部牵引效应,建设中俄贸易数字智谷,发展信息网络安全产业。研究建设市一级AI大模型赋能平台,构建“底层(算力基础设施)—中层(市一级数据中台)—上层(用户应用模型)”的分层架构。推进抚远华为大数据智慧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打造黑龙江东部地区海量数据的承载实体,联动发展数据清洗、脱敏、建模、分析挖掘、应用服务等大数据分析和技术服务,拓展采集、交易等专业化数据服务新业态,打造国家数据算力和灾备节点城市。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引导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实施5G内网改造,推进生产设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企业管理信息化和供应链网络化,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积极对接黑龙江省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省工业互联网安全综合服务等平台,对工业数据开发利用、分级分类等进行规范化管理,推动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在企业应用落地。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开展人工智能全社会通识教育,提高人工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促进人工智能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相结合,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参与全国开源体系建设。
第二节 加快发展生物经济
推动生物技术、产业、服务、经济一体发展,以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干细胞技术、组织工程、合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等现代生物技术为引领,促进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拓展延伸生物医药产业链,巩固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优势,大力发展化药制剂产业,加快推进创新药物和新型制剂产品开发,探索组建医药产业联盟,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主导产业链。加快建设佳木斯大学现代中药材科技示范园,打造三江特色道地药材产业链。建设龙江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生产基地,积极拓展中医药精深加工、智能煎配、医院制剂生产等业态。高水平建设华润中医药产业园、佳木斯大学智慧中药产业园等平台载体,围绕链主企业吸引更多中医药制药企业、科技型生物企业。积极发展生物制造产业,依托丰富的秸秆等农林废弃物资源,推进富锦生物制造产业园建设,加快生物合成氨基酸、叶黄素提取等技术攻关,推动海藻糖等优势产品扩容上量,延伸发展聚乳酸、聚酰亚胺等生物基新材料。
第三节 加快发展冰雪经济
完善冰雪产品体系,构建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培育一流冰雪旅游重点景区,提升佳木斯冰雪大世界、郊区敖其湾滑雪场等重点冬季景区建设水平,打造独具特色的冰雪项目,开发森林穿越、冰雪运动、冰雪游艺等冰雪旅游产品,建设集休闲度假、森林穿越等为一体的复合型森林冰雪旅游区。开发和推介精品冰雪旅游线路,积极打造东极之冬、两极穿越(漠河—抚远)和冰上丝绸之路等旅游线路,举办高水平冰雪节庆活动。推进“冰雪+旅游+赛事”融合发展,创造条件争办国内外高水平冰球赛事,高标准承办中俄冰雪赛事和青少年冰雪系列赛事,优化冰雪运动设施布局,发展群众冰雪运动,培育稳定消费人群。丰富城市冰雪文化元素,加强冰雪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开发沉浸式冰雪娱乐体验、冰雪文创等产品和冰雪题材数字文化内容,提升冰雪艺术、冰雪民俗等品牌影响力。引进高端冰雪装备制造项目,培育一批冰雪装备骨干企业,开发雪场冰场设施装备、冰雪运动器材、竞技竞赛服装等冰雪装备产品。推进冰雪教育,完善冰雪人才培养体系,赋能冰雪经济健康发展。到2030年冬季旅游人次达到1350万人次。
第四节 加快发展创意设计产业
实施创意设计赋能行动,推动其与装备制造业、现代特色农业、文化旅游及科技等产业深度融合。围绕龙头企业,推进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提升企业一体化设计能力、智能化生产水平及经济附加值。聚焦佳木斯大米等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品牌策划与食品外包装设计,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与市场价值。围绕“华夏东极”、“赫哲神偶IP”等品牌,深度开发具有佳木斯印记的系列文创产品与旅游纪念品,丰富文旅内涵与审美体验。积极推进创意设计在理念、方法和业态上的系统创新,通过引育并举,持续壮大创意设计市场主体,优化产业生态。全面提升创意设计产业园区的集聚效能,推动形成佳木斯大学创意设计产业园、东兴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核心平台联动发展的产业格局,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企业与品牌。深度融入“哈—牡—佳创意设计产业廊道”建设,建立常态化区域协作机制,在人才培养、项目共建、市场拓展等领域与周边城市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共同构建区域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共同体。

第十三章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趋势,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推动卫星测控、智能农机、低空经济、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打造新兴支柱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一节 打造全国卫星测控产业基地
建设全国一流卫星测控产业聚集地,推动卫星测控产业向卫星遥感、卫星通信、卫星终端及组部件设备制造等领域扩展,协同推进卫星应用等产业发展,促进卫星技术在农业、气象、生态等领域广泛应用。建设国家地面测控网络骨干节点及全球地面测控网络枢纽节点,合作构建国内“大三角”测控骨干网,支持企业开展卫星地面站合作项目,加快建设前进区卫星产业园、抚远市卫星测控及应用产业园。建设卫星数据要素流通枢纽地,联合商业航天企业开展卫星数据汇聚专项工程,推动卫星数据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交流和高效利用,提升公益性卫星服务能力和商业卫星运营效益。推进卫星数据“采存用”本地化升级,优先布局卫星数据本地采集节点,拓展农业生态监测、跨境物流追踪等场景的实时数据采集能力,建设高可靠、低延时的卫星数据存储中心,推动佳木斯建设卫星数据算力枢纽节点城市,开发面向农业精准种植、边境安防、低空导航的本地化数据产品,推进北斗规模化应用、遥感常态化服务和卫星互联网建设应用,构建卫星数据“本地采集、本地存储、本地应用”的全链条闭环体系,全面提升卫星数据服务区域发展的效能。打造卫星产业创新策源地,吸引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资源,协同建设卫星产业创新平台,构建技术研发、技术转化到规模应用的全链条技术成果转化支撑平台。
第二节 拓展智能农机创新发展新空间
依托中国农机院整合嫁接国家层面科技创新资源,联合省内哈工程、东北农大、省农机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构建“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农机电动化技术攻关”、“农机装备检验检测”等联盟合作机制,加快推进农机国产化、电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关键技术攻关,建设国家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先导区。高标准打造佳木斯市农机装备产业示范园区,形成“北国农机城”标志性产业集群,全力研发农机全系列产品,布局建设动力机械、耕整机械、播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五大生产基地,完善“整机+零部件+服务”全产业链,提升“佳木斯农机”区域品牌影响力。积极扩大智能农机示范应用规模,推动北斗导航农机大数据管理等标杆场景建设,打造集农业机械、农机配件、工程机械及配套商业于一体的省内领先农机大市场。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深化“国机+”、“垦征+”等合作模式,重点推动与中国一拖等龙头企业合作项目走深走实,补齐产业链短板。同时,支持重兴机械、骥驰拖拉机、东华机械等本土企业与央企及行业巨头深化合作,突破资金、技术、市场瓶颈,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第三节 加速发展口腔医疗产业
构筑口腔科教、医疗、产业、服务“四个高地”,发展“互联网+口腔医疗”、“医养结合+口腔健康”等业态,推动口腔医疗产业加速发展、集聚成势。加快推进口腔生物医学材料研发及个性化制造省级优势特色学科和支撑平台建设,支持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对接国内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行业领军企业,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机制。全链条布局口腔医疗器械及材料产业链,积极引进口腔医疗器械企业,谋划开展高端义齿牙体材料和口腔医疗耗材研发、个性化制造,打响“中国牙城”生物制造品牌。大力发展口腔医疗美容产业,实现口腔矫正、整形、护理、美白、养护一体化服务,打造高端口腔医疗服务品牌。发挥对俄合作优势,建设面向俄罗斯等国家的对外口腔医疗、口腔材料产品进出口贸易合作基地。
第四节 建设低空经济发展引领区
建设以市城区为主体的低空经济核心区,重点发展研发设计、运营服务、总部经济等高端业态,建设低空经济创新中心、服务运营管理中心等功能平台。推动佳木斯大学、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增设无人机系统应用、低空信息通信工程等特色专业,构建“理论教学+实操训练+企业认证”的定向培养体系,重点培育无人机飞手、低空航电设备运维等技术人才。依托松花江、乌苏里江和黑龙江水域资源与知名旅游景区,培育“低空+文旅”经济增长点。谋划设立“佳木斯—桦川—富锦—建三江—同江—抚远”低空载客运输航线,构建覆盖大三江、大湿地、大农业、大粮仓、大森林的航线网络。完善“低空+应急服务”体系,加强无人机在应急救援中的应用,多点布局建设无人机救援平台,提高极端紧急情况下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灾情侦察等能力。推动“低空+物流”发展,加快建设无人机物流节点,开展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拓展城市低空配送以及高值农产品运输等应用场景,依托同江、抚远口岸,建设服务“一带一路”的跨境低空物流先导区。发挥佳木斯农高区引领作用,推进“低空经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场景应用。立足汤原县和市城区先发优势,布局发展低空制造业,加强农业无人机等整机项目招引,推动无人机电池、复合材料、导航通信、零部件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力争低空制造业规模达到亿级以上。
第五节 打造龙江东部新能源基地
推动以佳木斯为中心的省东部地区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配合推进省东部地区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项目建设,扩大新能源开发规模。利用废弃工业用地等开发建设集中式风电项目,积极引进叶片、发电机、增速机等风电装备及核心配套零部件企业。稳步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推进太阳能耦合多种热源互补应用,科学布局光伏支架、光伏胶膜、光伏逆变器等配套产业。有序推进生物质多元化利用,探索燃煤与生物质耦合发电场景应用。多措并举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因地制宜谋划抽水蓄能电站、航电枢纽等项目建设,谋划推动在运电站扩容,提升现有水电装机容量。根据国家政策,适时推进核能项目。积极发展新型储能产业,谋划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配套招引低温储能电池、智慧储能系统、储能预制舱、储能柜等储能制造项目。
第六节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新增长点
落实未来产业孵化加速计划,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完善未来产业全链条培育体系,培育氢能、生命科学、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推动利用富余风、光等新能源就地制氢,培育“绿电+绿氢”新能源产业,推进氢氨醇一体化发展,构建多元应用的氢能产业生态圈。坚持“现有产业未来化”和“未来技术产业化”基本路径,突出重大项目靶向招引,定期遴选和推进未来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创建生物制造、氢能等省级未来产业发展先导区,构建“早期验证—融合试验—综合推广”的场景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生态。

第十四章 优化提升传统产业
锚定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推动绿色食品、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等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提升全链条竞争能级,打造主导型标志性产业链。
第一节 打造一流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集群
大力推进“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促进产业链条从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延伸,培育农产品加工千亿级产业集群。做精粮食加工产业集群,抓好佳木斯大米区域品牌建设,大力发展品牌精米和大米淀粉等高成长性产品,做强玉米—淀粉糖、玉米—乙醇主导产业链,引导大豆初加工向大豆蛋白产品、豆制素食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升级,提高粮食加工副产品利用水平。做优畜牧禽鱼加工产业集群,提高养殖—屠宰—加工一体化水平,打造“高端和牛”、“品质湖羊”等区域品牌,丰富鲜奶、全脂奶粉、脱脂奶粉产品矩阵,培育高端乳业知名品牌,提高冷水鱼精深加工能力,加快培育方便休闲食品、膳食快餐食品、预制菜等新增长点。推动建设寒地食品加工园区,积极开发食用菌高端产品,做优“东极山朵”、“大亮子河”等本地知名品牌,培育蔓越莓、紫苏、沙棘等果蔬加工产业链,开发特色、健康、功能性食品,打造全国寒地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及高值化集群基地。

第二节 建设龙江东部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加快电机装备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依托国家防爆电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做优以现有电动机为核心的主导产品,做强以高端屏蔽电机、主氦风机等为主的优势产品,推广高效节能电机产品,打造国内知名先进电机实验基地,建设电机装备主导产业链。提升煤机研发和制造能力,积极研发智能化、高安全的煤矿开采成套设备,增强煤矿安全设备研发和制造能力,提高对俄罗斯、中亚等重点海外市场覆盖水平。推动药机产品创新升级,加强国内外制药装备领军企业招引和战略合作,推动自动化、智能化中药小丸生产成套设备、中药大蜜丸生产成套设备等系列产品研制。培育壮大船舶装备产业,引进江海两用船舶制造技术,提高船舶总装建造水平,大力发展船舶制造修理、船用配套产品,鼓励发展定制采购、船舶租赁、智能运维等商业新模式。增强高端装备全链条竞争力,强化整机、关键零部件和上游材料企业协同发展,培育壮大装备增值服务业,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向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

第三节 加快先进材料提质扩量
按需发展钢化玻璃等常规玻璃制品,加快布局Low-E玻璃、光伏玻璃、镀膜玻璃等节能新兴领域,积极发展高温耐高压玻璃、透紫外线玻璃、光学玻璃、药用玻璃等特种玻璃。加快发展新型建材材料,大力引进建材龙头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重点发展复合节能型建材、高性能节能建材等优势产品,加快新型铝合金等新型建材研发应用,培育壮大新型墙体材料及配套产业链,推动水泥制品向商品混凝土等功能型产品拓展,指导和支持企业申报绿色建筑建材产品认证,加强绿色建筑建材产品推广应用。做强农药优势产品,加快向农用化学品、病虫害防治品种和抗药性替代产品转型。差异化发展精细化工产品,积极发展高档功能涂料、染料新品种、新剂型,整合提升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链,扩大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高端产品市场份额。

第四节 培育现代轻工产业发展新优势
做强木制品加工产业,推动木材加工向绿色化、数字化转型,重点发展实木家具、定制家居等高附加值产品,开拓木质装饰材料、宠物家具等新兴领域,提高锯末、边角料等副产品利用水平。做大现代鹅产业,构建标准化养殖、羽绒精深加工、高端制品制造、品牌营销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积极开发羽绒被、羽绒服、羽毛球、鹅油化妆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培育“桦川星火雪鹅”、“富锦狮头鹅”、“抚远东极雪鹅”等特色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东北地区重要的鹅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培育特色轻工集群,积极发展工艺美术等特色产业,重点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文化创意产品。做优纺织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桦南汉麻原料资源,积极发展高端麻纺、产业用纺织品和服装家纺三大领域,培育引进品牌服装、家居纺织企业。
第十五章 扩能提质现代服务业
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水平,打造省东部区域现代服务业中心。
第一节 构建优质高效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发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优势,强力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一号先导工程”。加快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升佳木斯公铁物流园等物流节点功能。培育引进现代物流集团,推动物流企业向供应链解决方案系统服务商转变,提高物流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积极发展跨境物流服务,高标准建设同江公铁换装联运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做大做强跨境电商物流。大力发展第三方和第四方物流,加快发展港口仓储物流、航运物流、物流咨询、物流金融等供应链物流服务。推动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加强重要物流节点的冷藏冷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进口冰鲜水产品”、“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功能。引导快递企业进园区、进景区、进厂区,积极发展集中仓储、共同配送、仓配一体等消费物流新模式。

稳步发展现代金融业。完善多元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龙江东部金融服务中心。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强个性化、精准化融资服务。发展壮大金融总部,探索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扩大保险机构经营规模,积极对接引入融资租赁、征信、信托、私募、创投、风投等金融服务。推动数字金融服务新业态发展,加大黑龙江省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支持金融机构全方位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加强与金融机构交流互动,继续拓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融资模式。充分利用跨境贸易投融资政策,探索构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进人民币、外币在黑瞎子岛中俄国际合作示范区内跨境结算,为中俄企业提供跨境结算、跨境融资等金融服务。
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强化硬件和软件协同发展,加强特色软件研发和产业化,引育一批专精特新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支持企业研发首版次软件产品。面向科研、消费、生产、社会治理等领域,以各类场景化应用为导向,增加和拓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地理信息等信息服务供给品类。推动通信服务业转型发展,丰富移动通信服务产品,优化在线办公、转账、乘车、通行等移动终端服务功能。
扶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依托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壮大猎头服务、人才测评、人才寻访职业中介服务,加强劳务派遣管理,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发展能力,全面建成“一核双园四区多点”市域人力资源服务体系。鼓励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才市场,建立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常态化收集和发布机制,开展市场化评估、人才政策精准匹配等服务。加强全市公共实训基地布局与建设运营,依托佳木斯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完善公共实训网络。
第二节 加快发展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
转型升级商贸服务业。持续完善商贸基础设施体系,支持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叫响“爱尚三江”城市消费品牌。抓好全国首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域推进先行区、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商贸流通标准化专项试点企业建设机遇,加力招引头部商贸企业,加快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特色街区、重点商圈建设和改造,提高商业网点连锁化率,支持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提质升级。加快发展社交电商、网红直播等电子商务新业态,抓好卫星产业体验馆、东珠博物馆、脱口秀剧场等新型商贸载体建设,支持知名潮店网红店、老字号新开设佳木斯首店。
有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业。探索发展“一老一小”产品和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统筹本地企业培育与大型养老企业集团引进,吸引国内高端旅居康养机构建设运营星级标准养老机构,鼓励开展乡村旅居养老业务、短期休闲养老和康养特色服务,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式一体化发展。树立“南来北往、三江康养”品牌,谋划布局一批战略性、牵引性银发经济项目,推进精细化、特色化的中小微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激发社会力量建设托育服务机构积极性,支持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
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深入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推动家政服务与健康管理、家教指导、成长陪伴、私人管家等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家政企业,打造“北方佳人(家政服务技师)”知名家政服务品牌,推动家政服务连锁化发展,满足多元化、层级化、个性化家政服务需求。引导家政服务企业落实家政服务标准,推动家政服务产品化和服务产品标准化,健全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探索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加快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和星级评定制度。深化家政服务产教融合,加强家政高技能人才培训。办好佳木斯市巾帼家政服务大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第三节 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
深入推进佳电股份两业融合试点建设,支持电机产业打造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行业数据大脑”等,深化云设计、远程监控诊断、供应链管理、服务衍生制造等创新应用,培育一批针对产业集群的“制造+服务”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推动高端装备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加快向“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推进食品、家具、造纸、轻纺等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企业、园区、基地等建设工业文化旅游基地。推动服务衍生制造,支持创意设计企业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促进现代化服务业与农业深度融合,培育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动乡村产业多元化、特色化发展。培育“文化+旅游”、“物流+商贸”、“医疗+养老”等“集成式”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第十六章 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
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环节,加快建设高能级开发区载体,增强产业链安全韧性,梯次培育现代企业,加强质量标准建设,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第一节 做大做强园区经济
加强工业园区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完善产业园区和项目配套设施,健全用地储备和供地机制,强化水热电气、信息网络、标准厂房、科技服务等要素供给,充分发挥载体功能和支撑作用。全面打造佳木斯市高新区,强化“做高位势、做强存量、做大增量”,优化发展布局,着力发展“高精尖新”产业,加大科技创新创业支持,壮大装备制造、生物制造、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推动配套产业延链拓链,增强产业集聚效应、经济增长动力和重要增长极作用。更高水平打造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试验基地、中试工厂、科创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种质资源、黑土地保护、智慧农业、高端智能农机、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科创突破,精准招引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园、生物产业基地、佳中产业园等特色功能区建设,高质量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各级各类开发区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利益分享等跨区域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开发区探索共建模式。
第二节 增强产业链安全韧性
按照平急结合的原则,围绕卫星测控、高端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关键产业,建设佳木斯高新区关键零部件应急备份基地,深化与央企和省属国企战略合作,强化与哈尔滨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齐齐哈尔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联动合作,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抢抓全国生产力布局机遇,深化与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产业协作,完善承接产业转移机制,创新飞地经济、园区托管等产业合作模式。开展农机装备、生物制药等特色产业供应链韧性评估,科学精准分析研判新能源、低空经济等产业链发展走势,持续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一链一策”解决发展难题,引导链上企业紧盯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优化产能、技术路线和产品结构。
第三节 推动优质企业梯度培养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企降本增效提质,梯度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发挥佳电股份、象屿金谷生化、鸿展生物能源、佳星玻璃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开展同业整合,积极引进国内龙头企业投资兴业。大力实施企业培育专项行动,着力培育一批优秀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企业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工程,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领跑者”企业支持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作用,培育一批产业链链主、盟主企业,积极组织链上、盟内企业参加各类上下游产需对接活动,增强供需协作,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第四节 加强质量标准建设
围绕打造质量强国建设标杆城市,以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为重点,面向主导产业分行业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巩固和提高高端装备、清洁能源设备基础零部件质量水平,建立全周期、全流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引导传统产业企业引用先进标准和质量管理方法,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推广国际权威认证,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强服务业质量监测,以质量创新促进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装备与技术能力,打造省东部区域技术能力领先、服务效能突出、辐射带动强劲的高水平综合性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第五篇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新质生产力区域策源地
坚持把振兴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推动创新资源对接联动,全面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十七章 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
聚焦制约佳木斯产业升级和发展质效的关键技术瓶颈,集中优势资源开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跨区域科创合作,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硬核技术支撑。
第一节 强化农业领域核心技术攻关
加强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研究布局,利用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开展稻田副产物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系统性开展黑土保育等研究,建设秸秆腐熟剂生产工厂和基因遗传选育寒地优势腐熟菌群及秸秆还田应用研究基地,构建智慧农业技术体系,搭建“空天地”一体化农情监测网络,开发寒地水稻精准种植模型与灾害预警系统。创新科研攻关机制,依托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佳木斯基地和佳木斯农高区五大创新研究院等重要平台,发布黑土地力提升等“卡脖子”课题清单,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任务,组建攻关联合体,全链条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
第二节 推动制造业领域核心技术突破
实施科技赋能新质生产力行动,优化科技创新组织方式,绘制产业链创新图谱,动态梳理农机装备、生物基材料等领域技术路线图,发布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引导企业联合高校定向突破。围绕高效电机、新材料、卫星应用、生物经济等优势特色产业及新兴领域,明确重点攻关方向,创新攻关组织模式,建立“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机制,推行“科技总师+攻关团队”制度,力争每年在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突破关键技术30项以上。
第三节 因地制宜打造“科创飞地”
依托龙粤合作等平台,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支撑,探索建立科创飞地模式,创造更多有价值、能应用的创新成果。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科技要素集中区域深度合作,高质量建设运营“科创飞地”,探索在飞地内建设专业中试基地及孵化加速空间,构建“研发孵化在外地、产业化在本地”的协同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驻佳中省直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积极参与或发起各类国际学术研讨会、技术论坛和产业对接等交流活动,与外籍人才开展项目合作,促进知识共享、信息互通与理念交融。
第十八章 加快建设高能级重大创新平台
以创新平台建设集聚创新要素、提升创新能级,统筹布局佳木斯农高区、佳木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两大平台载体,强化平台开放共享与协同联动,打造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核心枢纽。
第一节 打造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围绕“四区三高地”功能定位,在智能农机、生物育种等优势领域争创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加快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科学家工作室,前瞻布局一批中试熟化平台、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崖州湾国家实验室粮油作物试验基地、张启发院士工作站,加快推进寒地水稻种质资源创新与突破性新品种培育,联合北大荒集团推动一批成型模式的技术应用。聚焦水稻主导产业,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高水平运行农产品精深加工创研院等平台,推进“产学研用储加销”一体化,培优育强水稻全链掌控型大企业。扩大“佳家农”智慧农服平台服务范围,持续完善功能。
第二节 建设环佳木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
优化“一核一街一园三基地”空间布局,整合资源、政策和环境,构建以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校友经济、创新氛围为重点的生态系统,推进“校城融合”发展。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完善联合攻关机制,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大学科研和成果策源地。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工大、哈工程等高校院所合作,建好用好创新联合体和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智能农机产业联盟、北药技术开发中心等协同平台,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高效流动、深度融合。发挥数字游民公社、大学科技园等创业载体作用,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深化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周边社区“三区”融合,促进专业、就业、创业、产业“四业”联动。
第三节 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合作
充分利用省内优质科技研发资源,推动佳木斯园区、企业与哈工大、哈工程等重点大学开展创新合作,参与共建松花江流域创新联盟。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加强政策、资金、人才支持保障,积极打造农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抢抓全省向北开放新高地建设契机,联合杨凌国家农高区等打造农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业技术、高端装备、生物经济等领域的合作潜力,通过对接国际合作机构、参与国际性展会等多种形式,逐步拓展我市科技合作范围。
第十九章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破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壁垒,加快推动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科技金融服务,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
第一节 激发企业内生创新动能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大型科技企业布局建设研发中心,扩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水平。定期征求企业技术难题榜单,发布院校科技成果,吸引高校团队“揭榜攻关”。培育企业科技总师,为企业培养系统化解决技术难题的骨干力量。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引导企业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和费用归集,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构建创新券服务体系,发放“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购买佳木斯大学、省农机院等技术服务,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
第二节 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拓展转化通道,畅通供需对接,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促进科技资源就地利用和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构建产业孵化服务体系,发展科技服务业,加快场景创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高效协作。依托环佳木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和佳木斯高新区等平台载体,打造产业创新发展支撑平台,为创新创业团队孵化提供支撑。聚焦生物、材料等优势领域争建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强化科技成果源头供给。有效发挥“佳家农”等智慧农服平台与北大荒应用场景示范带动作用,提供技术验证、工艺优化、标准制定一体化服务,打通从实验室到田间地头的转化堵点。到2030年,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低于650项。
第三节 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创新
做好科技金融文章,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强化多部门联动,摸清科技企业融资需求,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专项行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完善科技金融专业化服务体系,支持银行建设完善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等机构设置,加快培育专业团队,有效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稳步推进金融创新,探索发展知识产权融资、质量融资、增信融资,优化贷款流程,提高贷款效率。开发完善以品牌为基础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质量融资产品,研发弱担保信贷产品和信用贷款产品,积极满足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融资需求。做好科技型企业贷款差异化“三查”,加强授信管理和贷款资金用途监控,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加强与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沟通合作,为更多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股权登记托管、融资服务、挂牌展示、转板上市等金融服务。
第二十章 健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机制
坚持教育筑基、科技赋能、人才支撑一体推进,强化协同联动,以高质量教育培育创新人才,以创新人才驱动科技突破,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链条人才保障。
第一节 深化产学研协同育人
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协同育人,加强与驻佳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共同体,积极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进高校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强化科研机构、创新平台、企业、科技计划人才集聚培养功能,培育拔尖创新人才。扎实开展“三江英才”选拔工作,不断健全发现、评价、培育人才的全周期成长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引进农机新材料领域院士团队,提供科研启动资金、首购首用政策支持。
第二节 深入开展产教融合
依托佳木斯大学、佳木斯职业学院等院校,提升与建设一批满足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等需求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推动佳木斯大学农机专业与域内农机企业共建“订单班”,开展企业工程师承担核心课程教学,支持学生进入企业研发中心实训。推进佳木斯农高区现代农业产教融合体建设。建设技能人才培育基地,推动职教集团与佳木斯高新区共建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加快建设战略人才力量,开发“微证书”课程体系,定向培养数字农机操作员等新型技工。
第三节 营造人才发展良好氛围
深化人才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赋权等激励制度,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扩大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规模。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培育和引进高素质人才,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人才综合服务保障机制,打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

第六篇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服务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相结合,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并重,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国内大循环。
第二十一章 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提振传统消费,激发新型消费,优化消费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支出,促进消费扩容升级,打造区域消费中心。
第一节 提升传统消费
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清理汽车、住房等消费不合理限制性措施,进一步释放汽车、电子产品、家居等产品消费潜力。鼓励各县(市)区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措施,支持人才购房落户和城乡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组织餐饮及老字号企业持续举办“佳木斯美食文化节”,完善餐饮外卖行业配套服务。强化佳木斯旅游品质提升和特色景区供给,利用冬季冰雪资源,打造冬季冰雪景观(点),积极推广冰雪消费,加快拉动餐饮、旅游、住宿等领域消费,推动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实施首店引进、新品首发等专项行动,大力吸引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连锁店入驻,鼓励国内外品牌企业开设直营门店、品牌工厂。紧盯节假日消费高峰,强化异业联盟,着眼多个消费领域发放政府消费券、银联红包,引导开展线下折扣,全力打造“爱尚三江”城市消费品牌。
第二节 扩展消费新空间
以四城区、富锦市等为重点,强化品牌引领、标准升级、新技术应用,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以放宽准入、业态融合为重点扩大服务消费,打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巩固全省唯一“全国零售业创新试点”城市领先优势,打造30个以上“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发展智慧商圈,大力发展在线定制、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社区服务等消费新业态,培育发展在线教育、互联网医院、在线文娱、智能体育等“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持续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加快室外体育活动场、全民健身综合馆、体育公园建设,积极拓展冰雪消费新场景,扩大冰雪运动参与规模,着力促进冰雪体育消费、沉浸式冰雪体验等新型消费业态发展。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拓展入境消费,申报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在边境城市设置旅游护照办证点,积极开发俄罗斯远东地区旅游资源,加强跨境旅游合作。
第三节 优化提升消费环境
提升万达广场、东兴城商业街、油坊胡同和前进区春光巷等核心商圈、特色街区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力,推动公共服务设施与商业配套融合发展。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增加政府资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拓宽商文旅体等跨界融合消费渠道,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加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运用好“佳木斯食品药品数智一体化云平台”,推动智慧化监管向所有市场监管职能领域拓展延伸,建立健全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的管理模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消费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规范消费金融创新,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滥用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强化治理滥用“仅退款”机制、“自动跟价”、“最低价承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县(市)区全覆盖,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二十二章 提升投资规模和效益
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优化投资结构,创新投融资机制体制,强化投资项目全流程服务保障,促进投资综合效益持续提升和规模合理增长,打造东北投资兴业新高地。
第一节 持续优化投资结构
围绕国省政策导向、资金投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全力争取和高效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扎实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提振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乡村产业的有效投资,加大城市更新力度,系统推进县域补短板强弱项工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实施医养健康、公共卫生、应急保障、普惠教育、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重大工程,提升民生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治理修复和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完善环保技术、设备和产业体系,努力建设低碳零碳园区。全面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系列政策措施,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市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持续滚动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
第二节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明确投资方向和重点。拓宽公共产品供给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采取特许经营、股权投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参与各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聚焦市场需求与场景适配,持续鼓励金融产品创新突破,拓宽服务实体经济路径。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搭建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平台,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
第三节 强化项目谋划实施与服务保障
统筹推进“硬投资”与“软建设”,建立续建、新建和谋划储备项目“三个清单”,突出抓好项目开工、建设、投产“三个环节”,谋划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全周期管理水平。实施“投资佳木斯”行动,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才引智”,围绕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开展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场景招商,探索应用基金招商、科技招商等市场化招商模式,引进一批立市、立县的大项目好项目,推动招商引资项目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健全“项目管家+专班推进”机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加强水电气热通讯等公共服务,强化用地、用能、资金等要素保障,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健全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全市重大项目现场推进,实施项目联审会商,开展问题线上线下征集梳理,统筹解决项目推进建设中的堵点卡点问题,建立分级办理、限时反馈、督导落实的工作闭环机制。

第二十三章 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坚持立足优势、突出特色,全力建设全国性农产品和农机交易市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落实统一市场制度规则和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
第一节 严格落实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设立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绿色通道,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切实增强企业产权保护预期和发展信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行动,围绕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加大对重点领域、特定行业政策措施的抽查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深入整治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积极对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市级公共服务系统与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及电子监管系统交互贯通。引入和完善重点领域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标准,健全市场治理标准体系。
第二节 开展统一市场监管执法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质量监管,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加大反垄断线索排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深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整合与信用惩戒应用,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领域新兴产业监管模式,探索制定市场监管部门减轻处罚清单,落实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清单、不予强制清单。推动执法信息资源共享,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市场监管智能化精准化。坚决整治权力滥用、执法不公等行为,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
第三节 打造全国性重要市场交易平台
依托佳天国际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国家级农产品公益性示范市场优势,联动北方最大的野生淡水鱼交易市场—抚远东极鱼市,以粮油、寒地蔬菜、特色林果、食用菌、畜禽、水产等特色农产品为主营品类,加强农产品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完善标准化交易专区、集配中心、冷藏冷冻、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等设施设备,支持农产品交易市场与连锁超市和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提升农产品交易市场综合服务功能。持续提升佳木斯农机展销会能级,完善农业机械与装备展示展销、贸易洽谈、招商引资、考察交流、理论研讨等功能,整合中俄农机市场资源,加速农业机械化技术交流,努力打造成为“区域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国际化专业农机展会品牌。
第七篇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深化改革,增强高质量振兴发展动力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围绕营商环境、经营主体、要素市场、财金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争取一批国省级试点,推出有力度、有影响的重大改革举措,切实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构筑区域竞争新优势。
第二十四章 打造为企赋能的营商环境
深入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按照国内外一流标准,建设更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力争到2030年底,营商环境满意度继续保持全省前列,营商环境评价一、二级指标整体进入全国上游水平。
第一节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备案事项等各类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应用水平,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开展全市政务数据目录标准化管理,深化电子证照等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坚持省市统建原则,稳妥有序推进“AI+政务服务”应用模式,提升数字化场景应用能力。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涉企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企服务资源,创新推进增值化政务服务,更好发挥市县两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作用,依托黑龙江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推动各级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完善领导干部包联服务企业制度,深化“12345热线+网格化”服务功能,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管,高效解决企业群众急难诉求。全面推行涉企诉求“接诉即办”,完善企业诉求高效闭环处办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
第二节 深入实施信用佳木斯建设
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持续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全面落实全省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信用记录制度,依法依规拓展政务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探索建立公职人员信用档案。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水平。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拓展信用惠企利民场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落实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深化信用区域化合作,实现信用服务跨区域共建、共享、共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持续实施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信用报告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公共管理领域广泛使用,持续推进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不断提升“信用代证”服务质效。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十五章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新时代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振兴专项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一节 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培育壮大市属集团企业。推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支持国有企业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投资力度。坚持把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和能源资源安全作为重大使命责任,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领域集中,增加防灾减灾、应急保障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维护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网络安全。健全完善中央企业和地方融合发展机制,主动承接和服务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
第二节 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统一起来,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动态优化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完善企业党委成员与董事会、经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大力提升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能力,深入落实董事会职权,完善董事考核评价机制,规范董事会运行,突出战略引领、决策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大专职外部董事与企业现职领导人员双向交流力度,提升外部董事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质量,增强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能力。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国企合规管理,不断强化企业内控和经营风险管控,严控国有企业违规举债,打造平安国企。
第二十六章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发展活力,强化权益保障,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为加快现代化佳木斯建设汇聚强大动能。
第一节 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
坚持“非禁即入”,放开对民营经济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破除招投标领域隐性门槛,提升民营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大乡村振兴投资参与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鼓励我市民营企业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民营企业设备更新和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对俄投资合作。
第二节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开展高效便捷法律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的不利影响,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行诉讼服务便利化,保障民营企业诉权,用好用足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全力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实现。积极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强化针对民营企业的刑事强制措施必要性审查,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建立对民营企业无事不扰制度。及时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完善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
第三节 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体系
强化民营企业发展要素保障,持续优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健全民营企业解难纾困长效机制,支持民营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相关领域专项,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好无还本续贷政策,创新面向民营企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赋予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限,加强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保障服务。强化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用地供给,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积极利用“政商沙龙”、“政企畅聊早餐会”等方式,建立紧密高效的政商沟通机制,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合理诉求,落实完善各项惠企政策。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多层次民营经济人士培育体系,打造高素质民营企业家队伍,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十七章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聚焦土地、劳动力、数据等关键要素领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素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要素配置向市场主导转变,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和统一高效配置。
第一节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优化土地供应保障机制,实施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融合管理,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减协调机制。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推进“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加速僵尸企业退出和土地腾退周转联动机制,分区域制定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相关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划,优化闲置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开发。依法稳妥推进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工作。
第二节 构建流动顺畅的劳动力市场
优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全面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方面限制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流动政策体系,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支持打造“全生命周期”招才引智服务平台,探索服务人才需求的信息资源整合机制和人才服务信息直达机制。实施“人才+项目+资本”的新型招才引智运营模式。鼓励用人单位建立薪酬、岗位晋升与职业技能等级相衔接的激励制度。
第三节 加快培育统一的数据市场
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培育数据龙头企业,搭建全域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可信数据空间,标准化治理农业生产、现代物流、跨境电商等各行业数据,建立健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交易、供需对接、收益分配机制,搭建数据要素市场联管联治机制,打造“全域治理、跨境流通、运营增效”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梳理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打造一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典型场景,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
第二十八章 提升经济治理效能
改革公共事业价格制度,完善市与区财权与事权的匹配机制,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市场风险,加快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要求的市场经济体制。
第一节 稳步推进公共事业价格改革
围绕水、电、气、暖及公共服务等方面,健全优化价格调控机制、监管机制,完善公共服务收费政策。明确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费边界,强化企业成本约束和收益监管,综合评估成本变化、质量安全等因素,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健全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垃圾处理计量收费,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鼓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积极推进新建水利工程提前明确量价条件。加快完善电网代理购电制度,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争取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强化公办养老、托育、医疗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规范指导民办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基本服务收费。
第二节 深化财政改革
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升财政支出效能,积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培育可持续税源体系,优化税收征管机制,规范管理非税收入,全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收入结构,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统一规范市与区收入划分,纵深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注重发挥市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作用,严格落实“三保”分级责任机制,推动财力下沉,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财政关系。完善地方政府债务机制,加强法定债务、隐性债务和棚改专项债务管理,深入落实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制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防新增隐性债务,合理控制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规模,实行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进一步优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
第三节 深化地方金融体制改革
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多元化扩大普惠金融服务供给,高标准推进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切实推进普惠金融示范区创建。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持续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和清理处置,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合规运营。
第八篇着力深化对俄合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向北开放前沿枢纽地
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统筹对外贸易、投资、通道、平台、制度建设,依托“一桥一岛”提升对俄开放合作水平,努力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前沿城市、重要节点。
第二十九章 全力打造开放合作平台
立足服务国家战略,以“一桥一岛”为核心载体,推动形成功能互补、辐射联动、创新引领的开放平台体系,为扩大开放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全面建设黑瞎子岛中俄国际合作示范区
立足服务国家战略,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区域协同”原则,以发展商业、旅游和生态项目为重点,实施更加便利贸易投资政策,全面推进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探索“一岛两国”合作新模式。实施黑瞎子岛湿地保护修复、界江岸线生态整治工程,建立与俄方常态化跨境生态保护合作机制,规划建设近零碳岛,打造零碳园区、零碳建筑、零碳港口,推动极寒零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建设智慧物流枢纽及产业园区,推进黑瞎子岛公路口岸开通运营,完善智慧化配套设施,打造“边民互市贸易+”专业市场,发展离岛免税购物业态,提升跨境货件运输能力与通关便利化水平。深化中俄跨境协同发展,建设中俄跨境医疗联合体,培育壮大跨境旅游新业态,开发黑瞎子岛—俄远东跨境旅游精品线路和“中俄边境研学游”、“跨境体验游”产品,探索“跨境直播+选品”模式,推动形成旅游商贸联动格局。高标准建设黑瞎子岛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拓展东北亚重要国际交往载体功能,常态化举办中俄文化节、非遗展演、青少年艺术交流周等活动,建设中俄人文交流展厅,推动文化资源互展互鉴。积极参与北极航道建设,构建抚远—尼古拉耶夫斯克—鄂霍次克海国际运输走廊,研究江海联运大通道常态化运营可行性,推进抚远港深水码头建设,提升江海直达运输能力,打造北极航道航运保障基地。完善国际社区、城市客厅等配套设施,营造国际化人文环境,打造中俄边境开放合作的示范标杆与综合示范高地。
第二节 全面打造同江中俄黑龙江铁路大桥“桥头经济区”
围绕大桥两端资源互补、产业衔接和贸易发展,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构建“枢纽+产业+服务”三位一体发展格局。积极建强同江国际港,完善铁路口岸功能,推进铁路口岸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建成集查验、仓储、分拨于一体的海关监管场所,提升海关查验能力。开通同江—下列二站“小循环”班列,吸引周边蔬菜、装备零部件等商品集聚,实现经济区与铁路口岸“一票通关、联动作业”、“进境即分流、出境即集拼”。借助大桥通道优势,推动境内外园区建设,积极培育跨境电商、跨境金融、供应链管理等新业态,促进落地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布局建设钾肥等重要农资仓储设施,配套完善能源、矿产储备功能。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推动各县(市)区对接大桥资源,加强跨地区、跨园区合作,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支柱产业,实现以桥兴贸、以贸兴业。加快口岸智慧化改造,推行“提前申报+预约通关+无感查验”模式,探索“单一窗口”全覆盖,完善“铁、公、水”多式联运体系,形成辐射东北亚的物流通道网络。
第三节 完善特色开放平台体系
坚持全域开放导向,推进佳富同抚外贸经济带一体化发展,打造“哈—佳—伯”跨境发展走廊,建设“抚远—哈巴双子城”,形成梯度布局、功能互补的开放廊道。推进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佳木斯协同发展先导区建设,谋划建设生物资源转化产业园、医药原料药产业园,深化制度创新与产业集聚。谋划申建同江·抚远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依托同江铁路口岸、黑瞎子岛研究申建跨境经济合作区,聚焦跨境物流、跨境电商、跨境旅游提升对俄合作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完善开放合作平台功能,谋划申建同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创俄铜精矿保税混矿试点,培育保税物流、保税展示及研发检测维修等增值服务产业集群。完善中国(同江)跨境电商综试区配套政策与综合功能,申建中国(佳木斯)跨境电商综试区,搭建数字互贸平台,打造东北亚数字贸易枢纽。加快同江水运口岸进境食用水生动物、粮食、肉类及铁路口岸粮食指定监管场地申报,提升平台综合服务效能。科学合理推进抚远口岸资质调整与升级,水运口岸持续保留进境粮食、进境原木等进境指定监管场地,公路口岸优先申建进境冰鲜、食用水生动物、肉类集约型指定监管场地。强化平台赋能效应,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超前发展区政策对接,依托“一桥一岛”、境外阿穆尔综合园区完善“两国双园”国际产业合作模式,推动对俄贸易政策协同、产业互补、港口联动。积极谋划以俄进口氯化钾、LPG、煤炭为原料建设矿产资源储备基地,提升产业要素集聚能力。提升同江经开区与抚远中俄沿边开放示范区功能,统筹布局境外仓、组装基地与出口加工基地,形成“境内研发制造+境外组装销售”协同格局,全面激活开放平台动能。
第三十章 构建以对俄为重点的开放格局
立足沿边优势,深化对俄开放,拓展东北亚合作,强化国内区域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格局。
第一节 筑牢对俄开放合作核心支点
深化与俄远东地区能源、交通、通信等领域协同合作,提升跨境结算服务效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国际贸易营商环境,筑牢“买全俄卖全国、买全国卖全俄”外贸中转枢纽。扩大俄能源资源、原材料进口规模,推动智能农机、特种电机、绿色食品加工品等优势产品出口,拓宽进出口贸易合作渠道。高质量建设同江市、抚远市、富锦市农产品加工园区,构建“境外种植+境内加工”跨境农业产业链,支持农机、工程机械企业在俄布局组装中心,健全境外售后服务网络,构建资源互补、产业链互联发展格局。依托中俄博览会、哈洽会、进博会、广交会、佳木斯农机展销会等重点经贸平台,推动中俄政府间高层互访、企业间精准对接,深化对俄科技、教育、人才、文化、旅游、体育、卫生、金融等领域全方位交流合作,构建多维度、深层次跨境合作体系。
第二节 拓展国际合作网络
深化多边机制合作,主动对接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框架,推动与上合成员国在能源、农业领域产能合作。拉紧与重点合作国家经济纽带,拓展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领域技术交流,推动国际友城合作提质扩容。深化日韩产业协同,引进日韩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企业设立区域研发中心,联合开展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冬梅豆粉”等本土品牌入驻日韩大型商超及主流电商平台,提升品牌国际认知度。积极探索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农产品贸易深化合作,运用原产地累积规则降低关税成本,推动大豆、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通过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业态拓展东南亚、澳新市场。
第三节 强化对国内重点区域协同联动
构建“腹地加工+口岸出口”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口岸通关便利、物流分拨核心功能,推动腹地城市装备制造产业与佳木斯口岸资源互补联动。联合省内其他城市共享跨境物流通道,共同举办对俄招商推介活动,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壮大跨境农业、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链条。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协同对接,精准承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转移需求,推进跨区域产业转移与园区共建共享。建设特色农副产品全国分销中心,推动本地绿色食品线上销往全国,同步引入俄远东优质能源与农产品,畅通双向贸易渠道。联合北京、上海、广东等先进地区开展“订单式”专业技能培训,培育兼具产业素养与对俄服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跨区域合作与产业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第三十一章 提高对外经贸合作水平
立足产业发展需求,以发展口岸经济、更高水平利用外资、做大进出口贸易、培育壮大外贸主体为重点路径,全面提升开放经济发展能级。
第一节 大力发展口岸经济
优化口岸发展布局,明晰口岸功能定位,一体推进口岸功能提升、口岸经济发展、口岸城市建设,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和外向型经济新增长点。健全互市贸易申报、交易、完税、结算全链条监管服务体系,推动外贸产业向口岸周边集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坚持“进口抓落地、出口抓加工”导向,推进“互贸+加工+电商”深度融合,延伸跨境贸易产业链条,加速“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型提质。依托口岸建设省级出口货物集散基地,构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与对外贸易加工协同联动的跨境产业链。强化口岸与园区、产业深度衔接,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与物流配套效能,打造集聚要素、带动产业、激活城市的核心载体。
第二节 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
立足佳木斯“一桥一岛”跨境开放优势、农业资源禀赋及口岸枢纽功能,精准对接俄远东粮食、能源、土地等优势资源与市场需求,吸引俄资参与俄粮进口深加工、智能农机联合研发、生物医药产业化、木制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农产品仓储物流加工、电子信息制造、纺织印染等产业。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建立外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落地、运营保障“一站式”服务。探索建设对俄合作外资集聚区,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支持与俄远东地区共建跨境产业合作园,打造“平台承载+产业联动+要素集聚”的合作载体。常态化举办中俄产业对接会,推动建设俄远东海外仓及物流节点,鼓励建设农机海外服务中心、农产品和木材境外加工基地。
第三节 扩大优质进口贸易
依托同江铁路大桥及跨境物流通道优势,扩大木材、能源、农产品、矿产等进口规模,构建多元化进口贸易体系。强化木材进口产业链布局,推进木材进口规模化、规范化,配套建设木材仓储、分拣、初加工基地,推动进口木材向精深加工环节转化,延伸木材进口加工产业链条。鼓励企业开展进口落地加工,发展“进口+加工+分销”一体化模式,推动进口资源与本地产业深度融合,培育进口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深化边民互市贸易创新,设立俄罗斯食品、保健品、轻工产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推动落地加工贸易和市场采购贸易。积极争取设立进口药品、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拓展特殊商品进口资质。
第四节 做优做强出口贸易
大力发展中间品贸易,实施农机装备“出海计划”,推动大马力智能拖拉机、收获机械等整机出口,对接俄远东制造加工需求,推动农机零部件等中间品出口。鼓励发展绿色贸易,积极获取国际绿色认证,拓展日韩、欧盟等绿色消费市场。提升同江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能级,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与线下产业园区支撑,培育“体验店+直播”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规模化发展。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推动中医药服务、俄语教育服务、软件外包、知识产权服务等对俄出口。深化跨境产业链合作,推动木材加工、食品加工等产业嵌入俄罗斯远东产业链,探索“两国双园”协同发展模式。
第五节 梯度培育外贸企业
加大外贸企业招引力度,吸引跨境电商、进出口加工等领域优质企业落户,支持本土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外贸企业“走出去”,引导企业从单边进出口向双边贸易转型,支持企业在俄远东建立海外售后服务网络。深化外贸主体转型提升,引导生产型企业向贸易型、综合服务型企业转型,培育一批具备跨境贸易、物流、金融一体化服务能力的龙头企业。完善外贸主体支持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开发跨境结算、汇率避险、融资信贷等定制化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进边民互市贸易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构建主体多元、协同发展的外贸生态体系,增强外贸发展内生动力。
第三十二章 推进对俄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坚持以制度型开放为主线,强化对俄开放合作规则衔接,提升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打造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
第一节 深化规则有机衔接
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推动中俄在跨境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检验检疫等领域规则标准互认,打造黑龙江对俄规则衔接前沿。聚焦木材、铁矿砂等重点进出口商品,依托中俄边境合作机制简化通关流程,支持同江铁路口岸、抚远莽吉塔港探索开展“单一窗口”与俄口岸数据互通,实现报关、报检、缴税的“一站式”办理。深化中俄海关AEO互认,对互认企业推行“优先查验、随机抽查”模式,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引入“一单制”、“港港联动”等创新模式,推动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互通,建立俄农产品进口的“绿色通道”。依托数字口岸实现通关数据实时共享、监管互认,打造中俄边境规则互认“试验田”。
第二节 促进跨境要素流动
积极探索联合俄远东开发集成签证申请、跨境交通等功能的人员往来服务平台,争取扩大商务、旅游等领域互免签证范围,提升人员往来便利度。建立中俄人才联合交流培养机制,联动俄远东高校、科研机构培育专业技术人才,推进“中俄人才驿站”建设,提供就业、医疗等一体化服务。鼓励企业扩大本币结算在边民互市、农产品贸易、机电设备出口等领域的应用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开发跨境供应链金融产品,为外贸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综合服务。
第三节 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原则,清理外资企业歧视性限制,保障外资在准入许可、项目审批、权益保护等方面与内资企业同等待遇。依托省级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推动对俄合作、外贸发展等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地。建设“中俄文化交融区”、“国际社区”、“城市客厅”,完善多语种标识、国际医疗、国际教育、跨境商业等配套服务。依托自贸区协同发展先导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平台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为国际人才与企业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环境,增强佳木斯对国际资源的集聚吸引力。

第九篇 着力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外联内畅,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聚焦服务产业转型发展、城市功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等需求,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推动交通、水利、能源等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适度超前建设数据基础设施,优化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促进集成融合,提升安全韧性和运营可持续性。
第三十三章 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构建“一轴两廊、一环一边”综合立体交通网,提升内外联通能力。畅通面向俄罗斯、联通国内综合立体交通通道,完善全市公铁水空枢纽体系,发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核心组织平台作用,打造东北地区口岸物流、粮食物流重要组织中心。
第一节 推进面向东北亚、联通国内交通通道建设
畅通面向东北亚的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发挥完善中俄同江铁路、黑瞎子岛公路、抚远莽吉塔港水运、松江国际机场航空等通道综合优势,加快形成公铁水空综合立体跨境通道网络,建设黑龙江面向东北亚通道综合枢纽。推动同江中俄黑龙江铁路大桥持续扩能,推进佳同铁路扩能改造,提升口岸后方通道能力,确保同江铁路口岸实现年过货量600万吨以上,公路转铁路运输量350万吨以上。加快同江进口能源码头能力提升,建设液化石油气、集装、滚装泊位。推进抚远市莽吉塔货运口岸改扩建,推进水铁联运功能提升,加强滚装泊位、集装箱泊位、铁路专用线、港口后方堆场等建设,提高国际水运保障能力。
加强联通东北、辐射国内交通联通。完善“三横三纵”铁路通道、“三横三纵”公路通道、“一环”主城区环城通道、“一带多点”水运通道,强化“哈佳同抚”、“鹤佳七鸡”两大省内交通轴带联系,加强与国内大运量高效率通道联系。加快建成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推进佳木斯至鹤岗至伊春高铁项目工作,谋划绥化至佳木斯铁路改造、佳抚高速铁路。加快向阳川至抚远铁路提速改造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围绕佳木斯域内G102、G201、G221、G331、G601国道实施一批改扩建和新建工程,推进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推进双合路二期、哈同高速北岸并行线等干线公路建设,国省道二级以上占比达到97%。加快松花江桦川至同江重点航道疏浚,谋划依兰至佳木斯航道疏浚,推进高等级航道建设,提升抚远至同江、富锦、佳木斯航道通航载重能力,推进“佳富同抚”至“肇源、大安”的水运通道建设。推进“一港六区”岸线及码头建设,推动佳木斯—依兰—哈尔滨等内河航线复航。
补齐城乡交通网络短板。完善市域交通网络,推进省道、乡道、村村通道路升级,完善主城区与周边地区公共交通连接渠道。推进S205、S513等省道部分段改扩建及S633连接线工程,推进省道南岔至依兰(宏克利)公路汤原至竹帘段、省道佳木斯至桦南公路横头山镇至桦南界段等改扩建工程。实施普通国省道提质改造,重点推进通县一级公路建设,加强县际公路互联互通,完善国防公路。优化中心城区路网结构,重点推进打通断头路、城市南部区域道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市道路维修改造。
第二节 完善陆空水交通物流枢纽设施体系
推进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落实佳木斯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支点、对俄国际物流大通道的重要组织中枢、引领区域产业升级和培育增量产业的供应链组织平台三大定位,加快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顶层节点的全市物流设施网络,支撑构建高效率低成本物流设施体系。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提升大宗货运组织、中俄国际通道联运能力,建设粮食保障基地、化肥国际运输仓储基地、国际铁路换装配套设施、指定监管场地等。充分考虑快递运输需求,打造区域性快递集散中心。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片区和周边产业功能区协同发展,谋划建设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同江片区重点开展俄进口农产品、农资落地初加工,富锦片区发展仓储和粮食初深加工,中心城区片区聚焦培育精深加工产业,三片区协同打造上下游紧密衔接的农业产业链生态。
完善全市民航和低空枢纽设施布局建设。推动松江国际机场改扩建,提高机场飞行区等级,配套建设空管、供电、供水、供热、供冷、供油、消防救援等设施,谋划建设航空货邮中心,推动机场与铁路、港口、物流园区的数据互通和单据一体化,提升跨境物流和区域集散效率。优化松江国际机场航线网络,加密国内枢纽城市航线,稳定佳木斯至哈巴罗夫斯克、首尔等国际航线,探索开通佳木斯国际空港货运功能,鼓励企业参与“中俄中”内外贸结合航线运营。布局全市低空设施网络,规划建设同江通用机场,建设全市低空经济设施组织核心,在全市围绕具有低空物资配送、低空旅游、低空应急救援等需求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直升机机场、无人机起降场、非永久跑道型通用机场等起降设施,打造全市低空安全管控平台,形成支撑全市低空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基座。
推进水运枢纽和配套设施提质扩容。完善以佳木斯港区为枢纽,抚远、同江、富锦等港口为节点的水路运输通道。推动市属(县属)水运口岸沿江资源与航运集团港航资源深度融合,实现省、市(县)两级企业运营高效协同,推进佳木斯国际港件杂货泊位、铁水联运物流园区建设,加强江海联运能力建设,提升货运规模和运营组织能力。开展松花江干流悦来航电枢纽工程前期研究论证。建设全域水上动态感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水上交通智慧监管平台,提升水上交通安全智慧监管能力。
第三节 提高交通物流网络组织能力
推进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以佳木斯联系东北亚、辐射东北及国内主要粮食销区为主攻方向,强化国内国际一体化,发展以铁路为核心的国际国内多式联运。谋划建设佳木斯农高区铁路专用线,强化与佳木斯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联动。推进同江市和桦川县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公铁直连水平。积极对接俄罗斯化肥、粮食、木材、矿石等资源产地,培育和加密铁路国际货运专列。用好龙粤俄“两国三地”创新合作平台,联动中山市、东莞市、哈巴罗夫斯克市、共青城等节点,共同培育铁路国际联运服务产品。对接哈尔滨市、长春市、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等节点,衔接国际航运,发展海铁联运通道业务。
增强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发展农产品物流供应链服务,通过区域分拨集散、对接国际国内干线,形成本地、俄罗斯特色优质农产品资源聚集,通过枢纽流通加工等附加服务,实现特色农产品向全国辐射,带动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增值。合作打造东北农产品农资骨干流通走廊,增强通道组织和农资产业供应链服务能力,强化满洲里—佳木斯—哈尔滨—长春—沈阳—营口沿线物流功能分工。推进枢纽制造业供应链服务延伸,利用枢纽农资、农业物流网络条件,延伸发展区域智能农机装备、电机装备等制造业,针对性推动产业在产地布局,壮大物流和制造业产业集群。提升对俄跨境产业合作供应链服务,实现俄罗斯大宗原材料进口和消费品、生鲜农产品、装备设备等向俄罗斯出口。
提高城乡物流服务能力。推进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在同江市、富锦市、桦南县、汤原县、桦川县、抚远市等生鲜农产品生产大县统筹布局产销集配冷链中心,完善田头预冷设施,提高产品冷链物流全链条不断链能力。推进全国性快递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加强“多站合一、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布局,在乡镇、中心村建设站点,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在有条件的县推行“村邮站+电商服务”模式,完善直播带货、农产品上行等功能。

第三十四章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一批水源工程与防洪治理工程,加快建设现代化水网,增强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统筹调配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第一节 加强水源工程建设
优化水网联动和水资源供应,强化骨干工程调蓄能力,推进四丰山水库枢纽运行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强化水库与城市内河连通。谋划在王三五河等城市内河建设多级橡胶坝、溢流堰等拦水设施,形成“分段蓄水、梯级流动”的生态水网。根据干旱情况,制定水量调配方案。严格执行佳木斯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确保三岔口湿地等关键节点生态基流稳定。在保障生态基流的前提下,科学调配农业、工业、生活用水比例。
第二节 建设现代化防汛体系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全市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推进松花江干流(佳木斯段)防洪提升,实施黑金河、法斯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谋划推进重点中小河流、涝区治理等工程。重点整治市内“一纵七横一库”水系,将松花江干流佳木斯市城东区、城西区防洪标准由50年一遇提高至100年一遇。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排水管网等防洪排涝设施,重点推进光华街、胜利路易涝区域治理。探索在松花江、黑龙江等干流及四丰山等重点水库部署多维度监测设备,实现水位、流量、泥沙含量等数据监测预警。针对佳木斯市城区易涝区域,布设内涝监测点,实现易涝区域积水情况的实时感知与精准监测。
第三节 强化城乡供水保障
深入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安全饮水和清洁饮水。对建成区老旧管网进行分区计量改造,构建“压力—流量—水质”三维监测网络。新建泵站、埋设管涵连通城市内河,解决季节性干涸问题。推进三岔口湿地等生态补水项目,提升区域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城市管网向乡镇延伸,谋划构建开发城乡一体化水务平台。推进县、乡供水专管模式,整合农村供水工程,提高规模化供水比例,通过统一管理、统一运维,实现专业化管护全覆盖。

第三十五章 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全市能源结构转型,提升城乡能源稳定供应保障能力。
第一节 深入实施“气化佳木斯”
围绕天然气供应、坚强韧性电网建设,提高天然气替代能力,构建安全高效能源网络,保障全市能源供应。落实天然气气源,提升能源系统综合调节能力,重点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长输管网设施建设及管网改造,推进国家级七台河—佳木斯—鹤岗支线、省级虎林—绥滨支线输气管网建设,规划建设中俄远东天然气管道工程佳木斯市域内支线和CNG母站,优化引俄天然气依兰—佳木斯支线路由走向、接收门站布局及分输站位置,推动俄气纳入本地供应体系,形成以佳木斯市为中心、辐射省东部地区的管输供气格局。推进我市与中石油签订长期供气协议,明确用气价格和调峰机制,降低进口气使用成本。建立LNG应急储备和高压管网调峰模式,在郊区、桦南县等地建设LNG应急储备站,与现有储气设施形成互补。
第二节 推动区域电网高质量发展
优化城乡电网结构,持续推进电能替代行动计划,适应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用电增长需求,提升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多元化负荷的能力。强化主网与配网协同,谋划推进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等主干网架建设,提升电力外送能力。推进前进—建三江、建三江—富锦22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强化佳木斯东部电网与主网联系,消除检修方式下四级电网安全风险。精准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电动汽车下乡”和乡村产业发展,探索微电网在偏远地区、抵边村寨等地区的应用。专项开展配电网防冰抗灾改造,重点提升中、重冰区及沿江沿湖易覆冰地带电网设备健康水平、抗冰能力。快速实施一批县域电网强化工程,构建县域与主网联络双通道,有效防范县域大面积停电风险。建立市、县应急联动机制,配置中压发电车、移动变电站等应急装备。

第三十六章 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适度超前原则,加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深化中俄跨境数据基础设施合作,夯实数据开发利用的基础承载。
第一节 推进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通信基础设施覆盖升级,推进城区万兆光纤入户、乡镇百兆光纤普及,加快在重点园区部署万兆主干网络,重点向农村、边境口岸延伸5G网络,在农业示范区、工业园区等区域部署5G专网,实现边境地区5G连续覆盖。支持引导电信运营商提升公共传输通道效能,推进高带宽全光连接,加快城区万兆光纤入户,推动算网融合、数据和算力协同、算力电力融合,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适度超前建设智算节点、信息通信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夯实数据开发利用的基础承载。部署算力节点网络,积极推动中国移动算力中心等项目,建设绿电算力中心。在富锦市、桦南县等粮食主产区部署边缘计算节点,在同江铁路口岸、佳天国际物流园等枢纽节点部署边缘服务器集群,实现“算力生产—数据应用—产业增值”闭环。强化时空信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新一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第二节 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
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开展技术应用,丰富解决方案供给,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行业数据融合与智能化发展。推动车路协同升级与智慧物流体系建设,在市区主干道部署智能信号灯系统,试点建设车路协同系统,与企业合作开展智能驾驶测试,探索“车路云一体化”出行服务。推进佳同铁路扩能改造与同江铁路口岸数字化升级,整合中欧班列、江海联运数据,构建跨境物流智慧调度平台。提高能源设施智慧运维水平,加快电网智能化改造,推进中压分布式电源及储能监控终端部署,推动新一代调度控制系统建设,实现电网运行状态实时监测与动态调度,探索建设虚拟电厂项目,整合全市分布式光伏、储能设施等资源,强化协同控制实现负荷可调。以松花江佳木斯段为试点,搭建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针对非法采砂、河湖“四乱”等问题,实现自动识别、及时预警、精准推送和快速处理,为日常河湖管理、防汛抗旱、“清四乱”专项整治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在郊区试点一网统管平台,整合城管、环保、应急等数据,实现城市运行态势全息感知与智能预警。推动智慧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在三江湿地、黑瞎子岛等保护区部署“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湿地变化、无人机追踪候鸟迁徙、水下传感器监测水质,建立生态承载力预警模型。
第三节 加强跨境数据基础设施合作
推进跨境算力设施建设,探索在同江经济开发区开展算力合作,建立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试点,重点支持能源开发等领域数据互通。研究推进中俄跨境光缆建设,推动中俄跨境数据中心互联,积极为俄罗斯远东地区提供算力租赁服务,深化中俄算力领域务实合作。加强跨境数字技术研发合作,与俄罗斯共建联合实验室,聚焦寒地数据存储、跨境物流算法等特色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区域数字技术创新能力。
第十篇 着力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打造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加快推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第三十七章 深入落实国省区域发展战略
主动对接融入松花江流域经济建设,深化与哈尔滨市、省域东部城市、对口合作城市等在多领域合作,构建优势互补、协作互利的跨区域发展机制。
第一节 积极融入和推动松花江流域经济建设
依托松花江流域要素优势,强化与哈尔滨现代化都市圈联动发展,推动科技转化、产业协同、通江达海。依托佳木斯国家农高区科创中心,联合哈尔滨新区开展寒地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农机装备、绿色食品产业链跨区域分工。积极承接哈尔滨科教资源和高端产业溢出,吸引哈尔滨高端人才和科研团队来佳木斯创新创业。以黑龙江省哈同粮食安全生产带为依托,推动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融合互促、市场竞争力强的三江平原现代农业发展区。深化与哈尔滨市旅游合作,联动打造“哈尔滨—佳木斯—抚远”等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强化哈佳同抚交通轴带联系,联合哈尔滨市提高松花江航道通航等级和水运能力,共建高效畅通的远东地区物流大通道。
第二节 引领省东部城市组团高质量发展
推动与鸡西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七台河市以及伊春市等资源型城市的协同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协同、设施互通、生态联治、服务共享。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链,加强产业分工协作,构建跨区域合作创新体系,加强与四煤城产业高效对接。提升省东部城市间交通互联互通水平,协同推进能源电网、危废处理、水利航道等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依托黑龙江省沿边城镇带,以G331为纽带,完善同江市、抚远市与省东部其他口岸城镇的联动发展,强化沿边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程的空间支撑。落实国家建设东北森林带、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以及黑龙江省“三山四水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推进各类跨区域自然保护地的协同建设、保护与修复。发挥佳木斯医疗、教育优势,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推进跨区域教研协作,辐射带动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
第三节 强化与省外重点区域合作
推进与中山市对口合作,探索与中山市共建产业技术研发平台,积极推动研发成果转化落地,依托我市主要开发区,采取托管、共建等方式,以“园中园”、“飞地园”等形式建设中山对口合作示范区。深化人才交流合作,组织佳木斯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中山市参观学习、挂职交流,积极引进管理人才,为佳木斯高质量发展注入新鲜力量。围绕绿色食品、高端装备、智能农机、先进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主要领域,谋划建设“反向飞地”,强化招商引资,积极承接省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拓展粤港澳、京津冀、长三角市场,形成产业协作、利益共享的发展格局。扎实做好援疆援藏工作,推动合作共赢发展。积极融入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建设,围绕农业、交通、能源、旅游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与经济带成员城市协同发展。
第三十八章 优化市域发展布局
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城镇功能空间,推动形成中心带动周边、口岸联动腹地的良性发展格局。
第一节 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
高质量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引导主体功能精准落地。城市化地区强化市辖区对市域及省东部城市组团的带动作用,持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口及产业集聚。农产品主产区要树立大食物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基础,将农产品生产空间从耕地向其他类型国土空间拓展,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重点生态功能区要筑牢东北森林带生态屏障,提升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提升区域水源涵养以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构建“三江两脉一平原”国土空间保护格局,落实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
第二节 完善“一核三圈两轴带”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
按照“中心提升、东西互动、沿江开发、组团发展”的方向,持续优化“一核三圈两轴带”的发展格局。“一核”即佳木斯市中心城区,是全市经济中心和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城市有机更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治理,促进人口集聚,着力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区,增强对各县(市)和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成为省东部城市组团的枢纽城市。“三圈”即西部佳木斯都市圈、中部富(绥)建城镇圈、东部同抚城镇圈,西部都市圈推进汤原县、桦川县同城化,推动桦南县纳入中心城区一小时经济圈;中部城镇圈联动建三江打造市域副中心,建设三江平原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东部城镇圈强化人口承载力和吸引力,打造对俄合作前沿窗口、省东部区域旅游集散地和全国生态旅游胜地。“两轴带”即鹤佳七鸡城镇发展轴和佳双富同抚城镇发展轴构成的十字主轴,加强人口、产业向主轴的集聚,强化发展轴沿线各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第三节 携手推动“大三江一体化”融合发展
深化与北大荒集团合作,推动农垦产业与地方产业协调衔接,共建优势产业体系。引导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垦地合作,为周边农民提供大型农机作业、农业投入品供应、农产品加工和购销等社会化服务,增强对周边区域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垦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远离中心城镇的国有农场逐步发展成为功能设施齐全、公共服务配套的新型小城镇。毗邻城镇的国有农场,加大资源共享共建力度,合作开展城镇开发建设,推动垦地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农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推进边境、民族地区发展
提高边境地区人口集聚能力,实施守边固边工程,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向边境地区集聚,着力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支持抚远市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加快抚远市、同江市“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推动边境产业园区建设,支持边境贸易、边境旅游和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中心城镇和抵边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抵边村屯全部通硬化路,加快推进“醉美龙江331”边防路抚远市景区连接线、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等项目建设,优先发展边境地区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支持桦川星火朝鲜族乡、汤原汤旺朝鲜族乡、同江街津口赫哲族乡和八岔赫哲族乡等民族乡加快发展,立足生态优势、人文优势、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民族传统手工、民俗旅游等产业,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探索建立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机制,做好常态化帮扶工作。
第三十九章 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聚焦中心城区提能级、县域经济壮规模、人口市民化强质量,稳步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一节 推进中心城区重点向南、适度向西发展
集聚城区发展要素,优化中心城区格局,形成匹配未来城市人口及区域服务需求的城市发展框架。在存量提质、紧凑发展的前提下,推进中心城区重点向南拓展,谋划空天数字产业园区,汇集新质生产力要素,形成“星地融合、算电融合”的大空天经济场景,发展卫星测控、星地通讯、卫星数据处理、低空数据处理以及绿能算力中心等业态。连通四丰山水库与王三五河,补充城区内河水量,依托环佳木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中山街城市商业轴线、王三五河城市亲水新空间,塑造商业业态与公园景观结合等新消费场景,打造城区南部活力新中心。保障佳木斯大学、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等高校用地,优化医疗科研相关功能,完善片区内教育科技、旅游养老、医疗服务、文化会展等服务功能,吸引更多青年人才“归佳留佳”。推动中心城区适度向西发展,增强西部城区服务功能,提升商贸会展、生态居住、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功能。
第二节 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
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加快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完善城市道路设施,打通重点断头路,畅通城市交通网络,加强停车位、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村、危旧房和老旧街区改造,建设改造地下管网,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提升城市排涝能力,补齐市政消防设施。持续创建最干净街路、整治城区周边环境、规范露天市场(摊区),专项整治建筑垃圾、停车秩序,精准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提升市容市貌。大力推进城市生态功能修复,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精细化盘活城市闲置地、边角地、公共绿地等碎片化空间,实现口袋公园在城市中的均衡布局。加强佳木斯工学院、联合收割机厂、松林街(东北邮电学校)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保护造纸厂、联合收割机厂等工业遗产,盘活利用好城市闲置建筑资源。以“云网协同、统一纳管”为核心架构,建设数字智慧城市,积极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深化“一网统管”建设。

第三节 推动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坚持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壮大县域经济规模,因地制宜建设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外贸强县,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立县特色支柱产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县域经济扩量、提质、增效,增强辐射带动乡村发展和村民致富能力。支持同江市、抚远市等边境县域,依托口岸资源建设对俄进出口加工园区,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轻工产品组装、跨境物流等外向型产业。推动富锦市、桦川县等建设高标准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联合科研单位攻关保鲜、深加工技术,培育杂粮、山特产等品牌,通过电商平台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县域人口、产业、交通、公共设施布局,加强城市设计,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县城。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建设,加快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优化县域经济发展政策环境,探索推动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且有承接能力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赋予县(市)实施,引导县城开发区与全市主导产业配套衔接、与周边产业链协同联动,鼓励县域企业同省内、市内科研单位建立产学研联合体。巩固提升和接续培育经济总量百亿县(市),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政策体系、统计体系、评价体系,推动龙头县(市)持续扩量、潜力县(市)争先晋位,支持桦南县、富锦市等县(市)突破200亿,经济总量超100亿的县(市)达到5个。

第四节 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公共资源,优化户籍管理,根据实际逐步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落实“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部署要求,建立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提升户政管理服务水平和户籍业务网上办理效率。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在义务教育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享有水平,持续推进“电子居住证”业务。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市场化方式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农民合同制工人按照城镇职工方式参加失业保险,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享受各类失业保险惠民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第四十章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城乡互补、全面融合的新型城乡关系。
第一节 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区域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探索人才乡村落户与集体经济组织加入机制,吸引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创新创业。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动态细化乡村振兴重点投资项目目录,建立与规划任务和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政府投资机制。深入落实“万企兴万村”行动,强化正向清单指引和重点项目推介,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建立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供需库”。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贷款、农机担保快贷等贷款规模,创新开发肉牛、生猪、大鹅等生物资产抵押贷款,推进设施农业、仓储设施等农业资产抵押贷款,推广“龙牧贷”等多种免抵押普惠金融信贷产品。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节 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统筹规划道路、供水、供电、供热等城乡基础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实行分级分类投入,加大政府对乡村道路、水利等公益性强、经济性差的设施建设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供水、垃圾污水处理、农贸市场、物流设施等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推行城乡基础设施统一管护运行模式,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提高管护市场化水平。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深化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鼓励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医共体,鼓励市中心城区医院与县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兜底工作。
第十一篇 着力激发文化活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擦亮“华夏东极”文旅品牌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与国际影响力,深度打造“三江文化名城”,深化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加快建设旅游强市。
第四十一章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传承发扬红色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第一节 发展壮大主流意识形态
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守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线。巩固主流舆论阵地,推动主流媒体改革创新,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健全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强化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开展正面网络宣传,深入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引导规范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强化主流文化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第二节 传承发扬红色文化
深入挖掘红色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思想和精神资源,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传播方式,打造线上线下红色文化展示宣介平台,举办红色文化展览,开发红色新媒体产品,建立“红色宣讲人才库”,传承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和东北小延安文化,深化“佳木斯红色故事会”品牌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用好红色资源,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红色文化与教育深度融合,编写融入红色基因等地方特色教育读本,组建红色思政宣讲团,强化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三节 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
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抓好城市文明和文明乡风建设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养与城乡文明程度。深化文明培育工作,多维度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教育体系,面向农村、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健康新生活宣传宣讲,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组织开展“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巡讲,常态化开展先进典型人物挖掘选树工作,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实施“文明实践+”工程,加强部门横向联动,推动市县优质资源下沉城乡基层,开展一批特色文明实践项目,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文明创建质效,常态化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全力抓好城市文明建设工作,力争创成更多全国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家庭、校园。
第四十二章 全面打造“三江文化名城”
坚决扛牢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繁荣文化事业,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发展文化产业,为佳木斯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注入强大文化力量。
第一节 推动文化事业繁荣
优化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鼓励文艺元素融入城市公共空间,打造“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建设一批高品质文化地标。加快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建设,构建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实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三江之声”、“文艺赋美乡村”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发展互联网条件下新型大众文艺。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加快培育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推出一批彰显佳木斯特色与时代精神的文艺精品力作。推进书香社会建设,促进全民阅读。服务和融入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建设,做优“中俄文化季”等文化交流活动,鼓励文化企业和优秀文化产品走向世界,传播好佳木斯文化标识和城市形象。积极发展档案史志事业,推进佳木斯市三轮志书、名村名镇志书和党史三卷本编修。依托东龙书画院等载体,举办高水平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统筹推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深化体教融合改革,赋能体育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保护传承伊玛堪说唱、乌日贡大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好赫哲族文物遗产、传说故事、工艺美术、文学艺术,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加强特色非遗项目品牌建设。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落实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文物资源空间管控。加快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申报工作,做好典型工业遗产、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活态传承,彰显富有特色的大美佳木斯、人文佳木斯。
第三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加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创意设计领域的实际应用,创新发展智慧文旅、沉浸式演艺等新兴业态,大力发展网络微短剧、网络文学、影视制作、视频直播、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创产业,构建新型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启动文化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培育规上文化企业。深化园区集约化、特色化发展,建设提升中国·东极创意谷文旅综合体、数字创意产业园、东兴文化创意产业园、伊玛堪艺术研究展示中心等载体,聚焦赫哲族伊玛堪说唱、鱼皮制作技艺、冰雪画等非遗文化,开发特色民俗文创衍生产品及沉浸式体验项目,构建从内容创作到市场消费的IP全产业链。鼓励艺术创作成果与文旅场景深度融合,培育“艺术+旅游”、“艺术+城市空间”等新型展示和消费模式,提升艺术创作对城市文化形象塑造和文旅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带动旅游、影视、出版、演艺、休闲、娱乐等相关产业发展,发展壮大演艺经济、会展经济。鼓励海内外优秀文化作品在佳木斯首发、首映、首展,引进商业演出项目,申办高水平国际性节展赛事,促进文化消费。

第四十三章 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坚持市场化运营、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慧化赋能,持续释放“后旅发效应”,推动特色文化旅游全域全季高质量发展,打造华夏东极文化旅游目的地。
第一节 加强“华夏东极”精品文旅产品供给
优化县域旅游功能布局,统筹全市旅游资源,发展农业游、工业游、乡村游、红色游、避暑游、自驾游、研学游、康养游、赛事游等新业态,丰富“华夏东极、美丽三江”文旅产品体系,融入全省文旅发展格局,构建全域联动、多业融合的文旅产品体系,推动主客共享型文旅消费集聚地加速成型。依托三江汇流地区独特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珍贵的生态资源,以富锦国家湿地公园、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黑瞎子岛国家湿地公园为核心,创新绿色旅游发展模式,融入全省湿地生态休闲核心圈,打造全省湿地生态休闲文旅新样板。以“中国两极穿越”自驾线路为亮点,以边境游、跨境自驾游为特色,提升沿线旅游服务保障功能,打造“华夏之东·极境穿越”自驾游线路,提升入境游便利化、国际化水平,打造具有影响力的跨境旅游产品,融入全省边境开放旅游带。依托抚远及同江至哈巴罗夫斯克明水期客运线路,以黑瞎子岛创建中俄国际合作示范区为核心,深度开发“同江—抚远”沿江游产品,融入全省沿江沿湖旅游带。以华夏东极为核心,融合非遗民俗、艺术时尚等元素,开发互动性强、体验感好的冰雪文旅产品,将抚远市打造成为享誉国内的冬季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 全域打造国家水稻公园
依托市域集中连片的千万亩水稻田,以农业、生态、文化为体验内容,打造“东极有稻”主题环线,建设沿线500公里统一标识体系,完善串联郊区万庆稻田公园、玖成合作社稻田公园、富锦万亩水稻公园、北大荒智慧农业农机中心等重要节点农业景观,提升沿线旅游服务水平,打造最具沉浸式体验、最回归自然生态的国家水稻公园。借助桦川新中国第一集体农庄、抚远蔓越莓种植基地、抚远抓吉赫哲族村、郊区达勒花海等精品资源,建设一批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科技普及、教育展示于一体的休闲农业集聚区和创意农业示范园,培育创建更多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开发拓展农业科研研学旅游,借助种业发展优势,打造“一粒种子的旅行”主题研学线路。
第三节 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
积极引进专业化战略投资主体,推进景区景点提档升级、产业链开发、全要素融合,完善“快进慢游”交通网络和旅游配套设施,系统补齐重点景区旅游交通、游览服务、卫生设施、经营管理等核心短板,全面提升游客游览满意度,支持黑瞎子岛、同江三江口片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培育壮大文旅经营主体,丰富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旅安全及市场监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深化与携程、美团等OTA平台战略合作,推动市域文旅资源系统整合与线上服务一体化建设,构建新媒体传播矩阵,聚焦“喊江节”、“杏花游”、“三江旅游节”等品牌活动,依托抖音、小红书等平台策划轻量化、强互动内容,通过话题传播与直播联动打造爆款话题,持续强化“华夏东极”品牌影响力。突出抓好文旅融合,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边疆文化等特色资源,以核心景区业态融合为抓手,按照“非遗焕新融入现代生活、艺术赋能塑造文化品牌、大众共创孵化口碑项目、跨界创新打造消费场景”的发展路径,展示三江文化魅力,实现游景区与赏文化的深度融合,引领旅游提升品位、丰富文化内涵。

第十二篇着力推进共同富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设人民安居乐业和美生活地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第四十四章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推动实现劳动者工作稳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职业安全,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
第一节 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
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拓展新职业新岗位就业空间,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发展就业带动力强、潜力大的现代服务业以及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鼓励扶持“呼叫产业”发展,提升创造就业岗位能力。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实施企业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提升行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劳动者技能培训,推进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培养更多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和“龙江工匠”等高技能人才,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以上,其中培养高技能人才500人以上。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第二节 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
分类细化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健全精准有效的就业支持体系,稳住就业基本盘。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加强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分析,及时研判、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健全覆盖全市的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建立就业援助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乱象。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
第三节 加大创业支持力度
坚持把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抓手,提升创业服务质效,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整合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资源,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落实力度,构建协同高效的创业政策支持体系。优化提升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功能,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强化政策咨询、创业辅导、技术创新、市场拓展、融资对接等专业化服务,鼓励自主创业。重点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创新效应强的大学生和青年创业项目。强化退役军人创业孵化专区等专属场地建设,提供精准培训、产业对接和跟踪服务,提升退役军人创业成功率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营造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全面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局面。
第四十五章 提升居民收入水平
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第一节 持续增加劳动者工资收入
完善工资正常增长与保障机制,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消费者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促进企业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加大对技术工人、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国有单位基层职工等重点群体增收的支持力度,通过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创业扶持、拓展就业渠道和完善社会保障等综合措施,系统性提升收入水平。完善职业发展与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倾斜。
第二节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健全要素市场化收益实现机制,探索土地、技术、资本、数据等各类要素的确权登记、价值评估、市场化流转和收益分配标准。完善差异化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引导本市金融机构结合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与风险偏好特征,开发涵盖稳健型理财、长期养老储蓄等领域的多层次金融产品,提升农村居民、老年群体等对象的金融素养和资产配置能力。拓展规范化多元投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实施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计划。建立长效化增收保障与促进机制,常态化开展面向城乡社区的金融知识普及与投资风险教育活动,引导居民通过投资理财、股市债市等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建立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财产性收入统计监测与政策效果评估体系,形成科学、可持续的财产性收入增长促进机制。
第四十六章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向教育强市迈进。
第一节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促进思政课堂和社会课堂有效融合,构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教材体系,建设一批具有佳木斯特色的“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利用东北抗联等红色文化资源,打造“行走的思政课”品牌项目。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信心,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做挺膺担当奋斗者。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推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全面高质量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要求,深入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积极推动校园冰雪体育运动。实施美育浸润行动,鼓励支持各学校成立美育艺术社团,广泛开展群体性展示交流活动。将劳动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开齐开足劳动课程。构建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体系,加强中小学专(兼)职心理教师配备并提升专职比例。到2030年,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思政课针对性实效性明显提升,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第二节 着力打造现代教育中心
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学区制、集团化、一贯制、城乡共同体办学改革,深化小班化教学改革。探索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统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专门教育。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落实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创建一批科技高中、综合高中。基础教育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创建率达到60%,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普惠率达到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建立学科专业动态优化调整机制,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扩大职教高考参考规模,支持佳木斯大学、职教集团在同江市、抚远市建设分校区,支持在佳职业院校建设“开物工坊”,支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在佳职业院校“双高”、“双优”建设,扩大“留学三江”影响力,进一步打造“留学佳木斯”品牌。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
第三节 实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探索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重点深化对俄教育合作,持续扩展中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强化中文教学水平,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教育交流平台。构建联动高效的教育安全工作体系,提升各校风险抵御能力,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巩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教育安全的良好格局。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凝聚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加快教育数字化,完善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深化人工智能教育大模型应用,探索形成数字赋能大规模因材施教、创新性教学的有效途径,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拓展人工智能服务教育的应用场景。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终身学习制度。稳妥落实中考改革。加强集团化办学的机制化、制度化建设。
第四节 建设高标准教师队伍体系
探索基于数字化平台的教研新模式,助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同步进阶。强化教师队伍管理效能,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格局。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落实好尊师惠师政策。弘扬教育家精神,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广泛开展师德典型宣传,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加强骨干教师培训,造就高水平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待遇保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平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要求。
第四十七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围绕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特殊群体服务等,加快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平稳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配套政策,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实施“幸福社保”专项行动,扩大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落实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和结余资金使用政策。深化政企合作,适配相关医保政策,推动大病保险持续发展,积极构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三重防护网,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科学高效的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机制,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专业照护和医疗服务。巩固提升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质效,合理调整待遇标准,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逐步推行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将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实施社会保险智能经办服务行动,推广“数字员工”办理关系转移、待遇审核等高频业务,提升社会保险经办信息化水平。深化完善社保“就近办”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效。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加强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衔接。
第二节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通过政府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确保房源的充足性和多样性。建立公平、透明、高效的住房分配机制,多措并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确保保障性住房能够真正惠及需要的人群。加强住房保障管理,严格资格审核,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才能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维护住房保障制度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不同家庭的住房需求,通过实物配租、租金补贴、购房补贴等多种形式,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贯彻落实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节 补齐社会服务短板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深化社会救助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保障民生底线。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医疗、疾病应急、教育、住房、就业为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托底线、救急难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残疾人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残疾人托养、康复等服务的水平,着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推进精神病人福利院提质扩容。探索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加强特殊儿童心理关爱。优化殡葬服务,推进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设施等殡葬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出台节地生态奖补政策,培育文明健康的殡葬文化。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提高退役军人安置就业、优抚褒扬、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质量,完善社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第四十八章 推进健康佳木斯建设
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
第一节 强化公共卫生能力
加快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应急能力,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宣介,逐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综合病防控,强化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治,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5G+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强妇幼医疗资源配备。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促进中西医结合,健全中医药适宜技术体系,建设中医优势专科,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改扩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健全院前急救网络,加强急救设备配置。加强疾控体系建设,防控重大传染病。健全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系统,强化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症状监测。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统筹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规划布局,完善补充县级医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功能,“十五五”末争取形成覆盖全市的医疗服务网络。
第二节 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强化行动,建设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推进远程医疗、巡回医疗,提升边境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三甲医院硬件与医疗人才、技术等软件双提升,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城市医养结合综合体,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提升病房环境和群众就医体验。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培育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方面在市域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势专科,深入落实中西医并重协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三节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健全医疗、医保和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促进分级诊疗。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综合监管改革,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持续完善公益性运营机制。深入推进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扎实建设紧密型医共体。扩大医疗领域开放合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特色化、规模化、高端化医疗机构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着力打造省东部地区高端医疗服务中心。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安装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并正式应用,全面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风险识别能力,减少漏诊漏报,强化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切实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强化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效衔接,筑牢全民参保根基,夯实医保保障底线,建立医疗保障统筹发展安全体系屏障。
第四十九章 推动体育事业加快发展
统筹推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倡导科学运动促进健康,深化体教融合改革,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服务体育强国建设。
第一节 大力发展群众体育
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统筹城乡均衡布局,通过“国球两进”、“全民健身边疆行”等活动推动设施扩容提质,着力建设复合型、特色化运动场地及室内健身设施,破解冬季健身难题,重点推进赏冰乐雪园区、冰雪体育公园等群众性冰雪场地建设,鼓励配建数字化、智能化健身设施。强化场地属地化管理,推广“建管一体”等可持续模式,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推动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有序向社会开放。围绕全民健身日等节点系统开展主题示范与品牌赛事,持续发展群众“三大球”及多级联赛,完善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深入挖掘冰雪资源,开展“大众冰雪季”、“赏冰乐雪”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性赛事,广泛开展“社区健身活动月”并推动全民健身赛事“六进”,加强对妇女、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服务。鼓励在景区、街区、商圈等场景举办新兴体育项目赛事,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并依托小红书、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全面打造佳木斯群众体育新形象,确保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
第二节 大力发展竞技体育
优化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巩固提升速滑、冰球等冬季项目传统优势,重点发展田径、射击等我市基础较好的项目,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优化“体校+俱乐部+社会力量”协同培养模式,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市队校办”、“社会联办”等合作共建机制,打造1—2个项目共建试点。推广“学训并重”育人模式。健全教练员培养体系,鼓励体校教练员进校园开展专项指导。构建“校级选拔赛—市级联赛—省级输送”三级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奔跑吧·少年”、“百万青少年上冰雪”品牌效应,创新“冰雪+”融合模式,推动竞技冰雪与旅游、研学、商务跨界联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冰雪赛事IP。重点培育“冰雪+非遗”、雪地足球等特色品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赞助等方式提升赛事品质,扩大青少年体育社会影响力。推动体教融合示范校建设,示范校与体育场馆、专业体校共建共享。完善“班级赛—校际赛—区域赛”衔接机制。将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体育技能掌握情况、赛事参与率作为示范校建设指标。
第五十章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以积极应对少子化、老龄化为重点,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推动人口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积极建设生育友好型、青年发展型、老年保障型社会。
第一节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构建涵盖子女生育、养育、教育等多环节的补贴制度。实施提升生育率专项行动,发挥育儿补贴和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作用,落实生育保险和生育休假制度,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聚焦优化人口管理与提高人口素质,加强政策干预与引导,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有效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发挥计生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推动健康家庭建设。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政策,倡导积极婚育观,促进人口性别比例均衡,提高全社会的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和优生意识,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推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持续增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以早孕门诊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对早孕女性的分类指导服务,建立有效的孕产妇生育监测机制,维护女性生殖健康。巩固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症救治水平。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制度。
第二节 优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指导组建市县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形成“1+N”托育服务供给模式,带动区县托育机构标准化建设。围绕婴幼儿“吃、穿、住、行、护、用”等方面产业,形成“托育机构整体设计、课程研发、人才培训、产教融合、智慧平台”等7大产业输出模块,为广大托育机构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营管理模式。推动将托育机构融入“15分钟托育服务圈”规划,分批次启动“嵌入式”和托幼一体化示范点建设,重点增加人口密集区域托位数。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常态化监管,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检查、问题隐患动态整治、数字化智慧化监管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探索发放托育券等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人员实训、养育指导、课程研发等功能。积极推动托育服务与儿童健康服务融合、与公共卫生服务融合、与健康服务融合。
第三节 建设青年发展型社会
增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构建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长效机制,整合家校社协同育人资源,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价值导向。深化新时代中国青年科技创新、乡村振兴青春建功等行动,组织青年投身科技攻关、乡村发展、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等领域,支持青年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完善校内体育课程与校外训练联动机制,深化“百万青少年上冰雪”佳木斯特色实践,推动青年体质健康达标率稳步提升,以体育锻炼磨砺青年意志品质。聚焦青年“急难愁盼”,完善青年发展政策,帮助解决青年在求学就业、创新创业等方面实际困难,拓宽婚恋交友渠道,强化住房保障支持。打造一批文化型、兴趣型青年社交空间,完善青年利益诉求响应机制,引导青年参与基层协商治理,切实增强青年在佳木斯安家立业、成长发展的获得感与归属感。健全青年权益保障体系,畅通利益表达渠道,组织青年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提升青年群体在城市发展中的参与感、责任感。
第四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网络,发展智慧型家庭养老床位等“类机构”照护模式,落实“五床联动”服务模式。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推广“社区+物业+养老服务”等模式,提升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能力。建立“政府引导+村集体建设+老人互助+社会支持”的运营机制。到2030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5%,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失能照护专区和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有率达到100%。支持发展社区居家和养老服务驿站,打造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农村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推广智能化家居和健康产品,探索居家养老安全风险预警和防范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建设“智慧养老院”。加强对养老照护人员思想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或轮训,依托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将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纳入职称评审范畴。深化养老服务产教融合,鼓励高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在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和培训项目的基础上,与养老机构共建养老从业人员实训基地。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的年龄限制政策,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
第五节 大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技法治、伦理、诚信、安全建设。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针对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人群”分类施策,深入实施专项提升行动,不断丰富完善“东极之光”科普系列活动,形成品牌影响力。优化全域覆盖、高效触达的现代化科普网络,优化高端科普资源配置和利用,强化资源共享。构建科普传播体系,推进智慧科普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深化中外科普合作。加快推动我市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强化激励措施。加快推进市科技馆建设,发挥现有科技馆作用,采取单独建设、利用闲置资产改扩建、置换建设或与其他场馆合建等方式改造升级现有市科技馆。按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将科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
第五十一章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保障,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
第一节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
结合人口分布、城乡结构和区域发展实际,落实涵盖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事项,明确各项服务的具体内容、质量标准和责任主体。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目标体系,制定分阶段实施路径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确保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健全跨区域公共服务协作机制,通过医联体建设、教育集团化发展、文化结对帮扶等方式,促进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均衡配置。强化符合公共服务特点的绩效考核评价。
第二节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财政对县乡两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推进城乡文化体育场馆、健康养老机构、托育服务设施等建设改造。全面实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计划,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统筹布局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完善、便捷可达的基层服务网络。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功能配置,推动快递物流、金融服务、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公共服务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设施持续发挥作用。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在保障公益属性的前提下,有序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第三节 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制度安排。优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继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拓宽事业单位职员晋升渠道,推进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提升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效能,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激发我市事业单位发展活力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动力,促进我市公益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能力“双提升”。

第十三篇着力推动绿色转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打造“两山”理念全域创新实践地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争做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第五十二章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第一节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重点做好“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强化焦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排放治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机制、联动机制。深入实施散煤污染治理攻坚行动,通过重点时段削峰、重点行业减排、重点区域联动,推进散煤替代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整治,提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无)的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动平板玻璃等行业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强化车油联合管控,通过部门联合执法、提高路检路查和入户监督抽测频次以及加强重污染天气柴油车管理等方式,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监管和排放控制区管控,基本消除未登记和冒黑烟工程机械。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推动渣土车实施全密闭运输,强化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拓宽利用途径。
第二节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加强松花江流域等重要江河湖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完善水生态监测评估机制。整治市内“一纵七横”水系,全面改善城市生态面貌。统筹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等,促进水清河畅岸绿。持续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逐一建档、动态更新,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快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加大城镇污水管线建设力度,加大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力度。严格水域岸线、生态缓冲带等河湖流域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实施水环境治理、生态缓冲带建设、湿地恢复与建设。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打造亲水文化。持续完善现有港口码头、港外停靠点和渡口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信息系统。提升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水平,加强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危险废物管控,将生产经营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列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针对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优化开发时序,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住敏感人群。实施历史堆存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重大工程,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回填历史遗留矿坑试点,提升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对采空区加强煤矸石堆处理,对废弃采石场加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以及植被的恢复,开展工矿废弃地和搬迁遗留场地综合治理,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实施土壤剥离和再利用。
第五十三章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保护好森林、草原、江河、湖泊、湿地、冰雪等原生态风貌。
第一节 筑牢小兴安岭、完达山余脉生态安全屏障
以小兴安岭、完达山余脉等外缘生态林组成生态屏障为重点,以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为重要路径,促进生态系统结构不断优化质量功能稳步提升。加快建立全面保护、系统修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推进小兴安岭生态保育示范区建设,重点保护地带性针叶林和林下冻土层,建立由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小微湿地、外围湿地区和生态廊道构成的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通过引水补水、清淤疏浚植被恢复、栖息地营造等措施,开展湿地保护修复与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小兴安岭余脉、四丰山等山林保育与修复,严格执行森林抚育采伐技术规程和天然林管理政策要求,对亟待抚育的天然中幼龄林,全面开展以低强度透光伐、生长伐、卫生伐等为主的天然林抚育,优化树种结构、龄组结构、径级结构和密度结构,促进林木生长。采取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建设用材型国家储备林基地。提升自然保护地保护能力,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大力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六期、草地生态系统修复和三江平原生态保育工程建设,提升生态公共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形成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生态保护修复新路径。
第二节 持续推进三江流域生态廊道建设
以强化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等三江流域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为导向,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强化三江流域水土保持,加强西部山地丘陵区小流域坡耕地治理改造,加快东部平原区风力侵蚀防治和湿地保护。稳固提升水源涵养,加强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重要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和修复,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建设三江平原湿地网络,开展湿地修复与管理能力建设,通过湿地补水、污染防控,开展退化湿地的修复与综合治理,充实和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持续推进三江流域防护林建设,推进重点流域抗旱防汛,恢复裸露滩地植被,增强湿地蓄水调洪和净水贮碳能力。
第三节 加强“两区”生态修复和保护
因地施策、分类推进桦南县、汤原县、市辖区组成的森林生态功能区,桦川县、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市组成的“农田—湿地”复合生态功能区等“两区”生态修复和保护,维护和支撑好全市生态系统稳定性。围绕森林生态功能区资源保护与管控,科学规划布局市辖区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加强城区公园绿地、区域绿地和防护绿地等建设,加强大亮子河国家森林公园、达勒国家森林公园等森林公园保护,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地,科学开展造林绿化行动,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提高林分质量。围绕“农田—湿地”复合生态功能区保护利用,深入实施黑土耕地“三位一体”保护,科学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全面开展松花江、汤旺河流域高效生态农业建设,面向三江湿地平原,实施湿地系统保护和分级管理,开展湿地植被恢复、地形地貌恢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推进退化湿地的恢复与综合治理。
第四节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调查各类生物资源本底,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名录确认和保护拯救行动,建设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场所,强化主要保护对象及栖息地保护恢复,完善古树名木保护体系,构建智慧管护监测系统,建立健全配套基础设施及自然教育体验网络。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加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强度,加强野生花卉种质和药用植物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连通鲟鳇鱼等重要物种迁徙、洄游扩散生态廊道,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对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外来入侵物种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捕捉、交易野生动植物,保持并恢复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种群平衡。
第五十四章 推进碳达峰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型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加快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第一节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支持重点高耗能行业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工艺,加快煤化工、建材、煤电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深化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碳,新增“两高”项目必须实行碳排放等量或减量替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增用电量全部由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提供,促进工业余热利用,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积极参与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以减少废物处理量为目标,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鼓励企业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在佳木斯高新区、佳木斯经开区等重点园区,开展低碳产业园区建设示范,探索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支持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化升级。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第二节 实施低碳生产引领计划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优化产业布局。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提升垃圾处置利用能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风光水氢多能并举,发展新型储能和分布式能源,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优先在佳木斯农高区布局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等项目,推动能源供给清洁化。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构建“种植—加工—养殖—能源—肥料”的闭环系统,示范发展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农工复合的循环型农业。
第三节 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建立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矿产资源等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最大限度挖掘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潜力,推动资源利用向集约型方式转变。深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挖潜,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支持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深化园区循环改造,鼓励并支持佳木斯市重点园区制定并推行“园区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落实“一园一策”,鼓励创建绿色工业园区。大力创建节水型社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利用比例,推进已建居民小区中水系统改建,加快淘汰城区公共场所、公用建筑落后用水设施,加快发展节水农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
第四节 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进行全社会绿色生活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依托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开展以绿色生活方式为主题的浸入式、互动式教育。完善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用水、用电、用油指标,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积极推广绿色消费,严格落实“禁限塑”政策,加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监督管理,在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中,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建设,鼓励建立绿色流通主体,支持市场、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等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着力推广绿色出行,提升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加强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倡导市民“1公里以内步行、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出行”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第五十五章 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构建与美丽佳木斯建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佳木斯建设新格局。
第一节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协助完成水流、森林、山岭、滩涂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台账体系,适时启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逐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平台,依托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高生态执法技术水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二节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对外合作机制
针对跨地跨境自然保护区、山体以及河湖水源,强化沟通交流合作,推动建立联防联控生态协作机制。加强与鹤岗市、双鸭山市等城市合作,围绕龙江东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建立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等跨区域保护机制。围绕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等跨地河流,加强与流域各城市有关水生态治理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佳木斯、哈尔滨、鹤岗、伊春、七台河、双鸭山生态协作圈,在圈内推行异地交叉环保执法,开展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水体环境共同治理,健全区域内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协同应对跨区域重污染天气和突发污染事件。研究建立中俄跨境森林、河流协作保护机制,重点加强黑龙江、乌苏里江等水生态跨境保护和治理。
第三节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市场化机制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探索开展用水权和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健全“谁污染、谁付费”的排污权市场化机制,建设以总量争取、配额分配为重点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开展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完善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绩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实施排污权质押贷款,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
第四节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落实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培育第三方确权与评估机构,引进市场交易中介,搭建生态资产产权交易流转平台,探索开展生态权益交易和流转,实现生态资源使用权和发展权交易增值。在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加强区域气候评估,着力提升黑瞎子岛、四丰山等旅游载体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探索发展碳汇经济,实施林业碳汇提升行动,积极盘活森林、湿地、气候等自然资源,推进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探索森林固碳增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推动森林碳汇项目开发,推进林业碳汇交易。从供给侧优化绿色金融服务,引导加大银行信贷供给,完善绿色保险体系,拓展绿色金融服务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符合绿色行业融资需求特点的专项绿色金融产品。

第十四篇 着力维护安全稳定,推进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佳木斯
紧扣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风险全域防控、应急快速响应、社会协同治理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筑牢安全屏障。
第五十六章 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聚焦粮食、能源、边境、国防、产业链等核心安全领域,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守牢三江平原战略安全底线。
第一节 保障粮食安全储运
强化三江平原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安全保障,推动共建东北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推进智能化粮库升级,推进省储备粮(佳木斯建三江)直属库参照A类库打造成智慧储粮标杆粮库。优化粮食监管机制,推进监管方式数字化转型。优化“北粮南运”物流通道,推进全国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建设,参与共建东北地区粮食物流云平台,优化粮食调动重点线路,完善集并、中转和分拨功能,增强枢纽辐射能力。加强铁路专用线、港口粮运设施建设,构建“铁路+水运”多式联运应急调度机制。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开展储粮安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粮油加工设备更新,严防火灾、霉变事故。
第二节 强化战略物资储备
加强关键原材料储备,支持企业建立多元化供应渠道。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推动高新区布局区域性煤炭、成品油储备基地,配套铁路专线及封闭式煤仓,完善天然气调峰设施。推动钾肥、农药等农资储备库点优化布局,探索“边境仓+跨境运输”农资保供模式。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与政府储备协同机制。加强战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畅通松花江航道能源运输通道。升级松花江油品运输船舶防泄漏装备,建设水上溢油应急设备库。
第三节 建强边境安全屏障
落实“五位一体”强边固防机制,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开展联合演练,推动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形成“平时共建、急时共防”的整体工作格局,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力量,支持有条件的边境县建设边防隔离网带等基础设施,推进佳木斯市边境立体化管控技防系统建设,提高边境防卫管控能力,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推进“智慧边防线”建设,加强新质巡逻管控手段应用,健全边境重点区域全覆盖视频监控网络,逐步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边防信息传输网络,支持抚远黑瞎子岛、同江哈鱼岛部署智能界桩、热成像无人机巡防系统。加强党政军警民协同联动,发挥边境群众主体作用,通过设立“边民信息员”、“护边志愿者”队伍,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边境巡逻、政策宣传、矛盾调解等工作,筑牢“村村是堡垒、户户是哨所、人人是哨兵”的群众防线。建设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完善边境口岸检疫防控体系,提升动植物疫情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能力。推动跨境应急救援协作,建设中俄边境联合救援站,联合开展界江搜救。
第四节 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坚持平战结合、军民融合,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加强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全面贯彻国防要求,强化战略投送能力和部队作战保障能力建设,支持驻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完善涉军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军地规划衔接、军地政策制度衔接、军地资源要素共享、军地协调会商。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建立民兵训练基地共建共享合作机制,增强人防设施资源运用效能,开展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加快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强化军地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完善双拥共建机制,落实军人军属优待措施,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一连冠”。
第五节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平台,重点监控地方法人银行、农信机构流动性风险,健全早期纠正机制。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强化涉外金融法治保障,建立对俄贸易企业外汇风险监测平台,探索卢布汇率避险工具,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控重点领域风险。规范融资平台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市场纪律和监管规则。严控农机合作社、粮食加工企业过度融资,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排查。打击非法集资、跨境洗钱等违法犯罪,建立涉众型经济案件维稳处置机制。
第五十七章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构建“智慧指挥、专业救援、全民参与”的大应急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第一节 增强安全生产能力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清单,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新增市场主体安全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强化隐患排查和精准监测预警,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和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提升全社会安全素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推动药品零售经营许可信息网络化,打造覆盖全域药品零售企业电子证照核发系统。实施全域食品生产经营智慧化监管,升级改造市级智慧化监管平台,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工经营区实时监控视频接入市场监管部门智慧化监管平台,实现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问题AI筛查、远程可查、隐患立改。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培训社区志愿者和企业安全员。
第二节 强化重大应急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预警平台,构建高效的联合调度应急指挥机制,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现松花江洪涝、森林火险、雨雪冰冻等多灾种精准预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完善重点安防设施,实时监测燃气、供热管网运行状态。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力度。构建“一网统管”市域治理视觉中枢,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公共区域及重点单位视频资源,打通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数据壁垒,依托AI算法实现事件自动识别、风险实时预警,提升城市治理主动性与精准性。
第三节 提升风险应对与救援能力
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应急指挥体系。加强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完善满足实际需求的物资储备。积极推进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航空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持续推进各县(市)区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工作,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全市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防汛抗旱、重大灾害等重点领域及“三断”极端场景,开展多形式预案演练和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演练。开展“平安校园”专项行动,提升中小学防灾避险能力。建立铁路、交通、城管、卫健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明确服务标准、责任分工与应急响应流程,实现客流高峰时段联合疏导、突发情况快速处置。
第四节 强化科技与基础支撑
建设智慧应急指挥中心,接入防汛、森防等系统,实现“一屏统览、一键调度”。推广风险监测预警技术应用,覆盖危化品园区、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作,全面完善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等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消防队站布局,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救援能力,配强冰域救援、森林灭火特种装备,提升对城市、森林、草原等场景的火灾救治能力。全面提升电梯智慧监管能力,建立覆盖全市的智能化监管平台,为公众乘梯安全提供坚实保障。提升铁路、桥梁、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地震监测台站等专业设施资源开放共享,向科普教育平台拓展。系统推进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估。升级改造农村地区防控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地区“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点位覆盖率。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第五十八章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深化“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构建党委领导、多元协同、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增强基层韧性,推动治理能力与区域发展需求相适应。
第一节 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加强人工智能同社会治理相结合,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治理政策。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优化升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程序推进,各入驻(轮驻)单位负责实体解决的良好局面,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实现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处置综合治理机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加强群防群治,创新多元参与机制,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有效治理婚丧嫁娶中的陋习等问题。
第二节 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
健全为民服务与权益保障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健全利益关系协调、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关心关爱困难、弱势群体。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发展志愿服务,推广“专业社工+志愿服务”模式,强化志愿服务组织管理、阵地建设。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第十五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监督体系,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佳木斯,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五十九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好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积极健全人民政协工作制度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青少年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提升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支持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创新创造、有序参与政治生活。深化与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交流合作,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更好凝聚侨心侨力。
第六十章 深化“法治佳木斯”建设
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统筹法治佳木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有效衔接,积极将改革成果转化为法规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筑牢数据质量安全防线。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提升刑罚执行质效。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打造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建设佳木斯市宪法馆、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布局市级法治文化公园,通过功能鲜明、协同互补的法治文化阵地,形成覆盖不同群体、贯穿城市空间的法治文化传播网络,为城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文化支撑,推动法治精神深度融入城市血脉。
第六十一章 促进监督能力现代化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推进理念思路创新、实践举措创新、制度机制创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深化政治巡察,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狠刹各种作风顽疾,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十六篇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广泛凝集各方力量,绘就现代化佳木斯新画卷
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健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制定覆盖规划编制、执行、评估全过程实施机制,全面提升规划执行力和约束力,推动各项任务高效有序推进。
第六十二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推进规划实施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
第一节 强化党对规划实施全过程的领导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和队伍整体活力。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优良作风,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快建设年轻化专业化高素质干部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本领。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干部考评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健全用好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落实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第二节 凝聚经济社会发展共识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释放干事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调动全市人民及关心支持佳木斯发展的国内外人士投身中国式现代化佳木斯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力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实施,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升级新动能、生态优势转化为绿色生态价值实现新动能、科研优势转化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新动能、产业优势转化为先进制造新动能、区位优势转化为跨境产业合作新动能,以投资于人为抓手激发人口发展新活力、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激发文化传承新活力、以就业优先战略为抓手激发创业增收新活力、以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激发宜居宜业新活力、以沿边开发开放为抓手激发兴边富民新活力,用实绩实效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第六十三章 健全规划实施全周期推进机制
落实好国家发展规划法,健全统一规划体系,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政策协同联动,确保规划任务与举措落地见效。
第一节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坚持以市级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形成层级分明、协同高效、符合实际的规划体系。突出战略引领和统筹功能,聚焦长远发展重点任务,提出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为专项、区域和国土空间规划提供依据。健全规划编制与管理机制,规范前期研究、衔接论证、审核批准等程序,强化规划衔接协调,做到下位服从上位、下级服务上级、等位互相协调。厘清规划定位,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战略与路径,专项规划细化任务措施,空间规划保障用地与生态红线,推动多规融合、协同高效。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发展规划,切实增强实施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建立健全约束性与预期性指标统筹推进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由市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健全政社沟通机制,调动市场主体、智库、公民等积极参与,推动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与全过程监督,不断提升规划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三节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结合规划实施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土地等政策协同发力,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各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引导金融要素资源支持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创新宣传形式,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营造人人知晓规划、支持规划、参与规划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万众一心、勠力进取的生动局面,为规划实施汇聚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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