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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出台助力经济发展便民举措的通知
  •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佳城管规字〔2023〕1号
  • 2023-02-17
  • 2023-03-13
  • 通知
  • 已于2023年12月31日废止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出台助力经济发展便民举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3 11:39 来源: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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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为助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推进政策落地见效,打造更具影响力的“爱尚三江”品牌,持续推进商贸消费中心建设。市城管局结合行业特点,在本领域出台助力经济发展的8条便民举措。

一、规范增设临时市场。本着“便民惠民、应设尽设”原则,最大限度满足市民生活需求,新增设76处临时摊区摊点(详见附件)。

、拓展市场摊区范围。即日起,各区可结合实际,扩大现有市场摊区经营范围。对具备经营条件的临近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市场摊区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摊位,吸收流动经营者进入市场摊区规范经营。

三、适度允许店外经营。除长安路、滨江路、光复路、中山街、和平街、红旗街等严管街外,有店外经营需求的临门店,须向所在辖区城管部门申报、签订门前三包协议,城管部门批准并划定“经营外摆”的时间和区域后,开展店外经营。

、开办商品促销活动。允许大型商场在自有用地(用地红线)范围内设置展棚展位开展促销活动。由各区政府组织辖区内商超、企业利用双休日、小长假、黄金周假期等消费集中时段,在具备条件的开放性公共空间,有序开办节假日周末大集、休闲文化专区、地方品牌、特色产品等促销活动。

五、支持发展夜间经济。在不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露天烧烤、不侵占绿地、不占压盲道、不占用道路停车泊位、不影响居民生活和安全出行的情况下,允许利用具备条件的特色街区、空闲场地,增设服装或日用百货类等便民摊区,并引导商贩规范经营。

六、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加大对临时经营区域的巡查力度,引导商贩合法规范经营。推行柔性执法,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适用不予处罚;对一般性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首次违反,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适用首次免罚,以批评教育为主,慎用处罚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发展。

七、水源山公园限时免收景区门票。即日起至2023630日,水源山公园针对国内外游客免除景区首道门票。

、减免业户相关费用。对临时增设市场、大型促销活动和店外经营行为,免除城管权限内的一切费用

以上扶持措施均需所在辖区城管部门审批,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1231日。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由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佳木斯市各县(市)区新增临时摊区摊点统计表2023年佳木斯市各县(市)区新增临时摊区摊点统计表.xlsx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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