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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12-28 11:20 来源: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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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在2022年第四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18日,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12家。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能够提高认识,对网站栏目进行更新、整改和完善,网站整体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一)检查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要求,本季度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信息错别字较多,政务服务存在互动回应差,办事服务要素缺失或不准确等问题。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指引》和《考核指标》要求,逐项对标,压实责任,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严把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关。三季度,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力量针对全省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部分网站存在信息内容表述错漏或存在严重错别字等问题。对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务必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内容维护,包括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等。要建立信息发布后的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完整准确、服务实用。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全面排查整治政府网站安全隐患。对于委托第三方运行维护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工作,确保管理不缺位。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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