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佳木斯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美丽佳木斯建设”新闻发布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污染防治的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对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美丽佳木斯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单位,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实践中采取了哪些卓有成效的措施?达到哪些预期效果?今天我们邀请到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督查办负责人赵越同志、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负责人王晓雯同志、土生态环境科负责人韩琦同志、大气生态环境科负责人许静同志,一同回答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今天发布会受邀媒体有: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佳木斯日报、佳木斯广播电视台、佳木斯政府网、掌上佳木斯、智慧佳木斯、佳木斯政务。欢迎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首先我们有请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督查办负责人赵越同志作主旨发布。
市生态环境局督查办赵越: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通报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2024年,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为目标,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坚守生态安全屏障,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完成佳木斯市三江汇流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造林绿化13455亩,省级财政“三北”工程造林144亩。全市已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106座、551.16公顷,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作为全省唯一优秀案例在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二是坚持迎“蓝”而上,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冬病夏治”专项行动,完成散煤替代18.5万吨,改造锅炉窑炉12台,清洁取暖面积达到3226平方公里,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减排1066吨、407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完成13家重点企业审核评估。动态更新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1854家,整治扬尘污染问题34个。全市重点排放单位完成碳配额履约449.41万吨,履约率100%,整体盈利29.63万吨。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3.4%,全省综合类城市排名第3,PM10均值浓度39微克每立方米,全省综合类城市排名第1,PM2.5均值浓度28微克每立方米,全省综合类城市排名第2。三是坚持向“水”而生,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强化水源地保护力度,完成市、县两级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全省率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整治提升工作试点。对全市496个入河排污口实施“一口一人”包保监管。全市1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0%,无劣Ⅴ类水体,同比提升20个百分点,超过年度考核目标10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不计铁、锰)。汤旺河流域(汤原段)成功入选全省首批“美丽河湖”。四是坚持寸“土”不让,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12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隐患排查工作,调查评审土地用途变更地块9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行政村405个,治理率达42.1%,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建成全省唯一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36项考核任务全面完成,形成技术指南等成果26项、典型模式7个,水土共治执法检查经验在全国培训班上作典型交流。
下面通报今年主要工作情况。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研究谋划“十五五”规划体系的承上启下之年,绿色龙江、美丽佳木斯建设进入提速阶段,我局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等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步完善高位部署、部门联动的新格局。
二是全面落实绿色龙江,统筹推动美丽佳木斯建设纳入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和“双争双好”目标考核,全面落实构建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效能,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以“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查基本手段,建立科学分级分类监管体系,积极探索非现场、无感式检查新模式,综合运用柔性执法方式,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并存。聚焦水、大气、土壤等重点领域及重点排污单位,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精准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15家次,预约执法检查7次,以高效监管执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是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大气污染分区管控,以空气质量敏感点位周边1公里为核心区、0.5公里为重管区,着力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改造、餐饮油烟达标排放监管、扬尘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以超常规举措实现颗粒物浓度下降。开展秸秆禁烧管控攻坚,压实落靠县(市)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科学划定禁烧区域,挂图作战,有效有序处置秸秆根茬及残余物。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查处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确保秸秆禁烧管控取得实效。加强焦化化工行业、重点大气排放单位等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监管,推进汽修行业、加油站及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设施改造。协同交警、交通部门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攻坚,加强柴油货车尾气抽检与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执法,推进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企业清洁运输。城区建成10个噪声自动监测点位,进一步提升噪声管理水平,对工业企业严格实行按证排污、按证监管,确保夜间噪声稳定达标。
五是实施重点流域治理行动。以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提升“麻雀战”为抓手,开展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流域水质提升攻坚和城市内河包保巡查,实施冬春季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行动,确保水质稳定改善。积极组织松花江(佳木斯段)创建全省“美丽河湖”。加强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再排查、再溯源、再整治”,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严污水入河关口。加强水源地水质保障。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聚焦“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常态化做好水源地水质保障。开展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评估,切实守护百姓饮水安全。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对全市13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排水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截至目前,全市496个入河排污口完成100%巡查全覆盖,1-4月全市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六是实施土壤源头管控行动。组织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加强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有效稳控土壤污染风险。抓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评估,深化成果应用。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排查整治,确保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抓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2025年计划完成7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动态清零农村黑臭水体,提升环境治理成效。
七是实施环境风险防范行动。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开展典型大宗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所排查和汛期尾矿库环境安全帮扶指导,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生态环境应急机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组织政企联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与环境应急培训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能力和处置水平。截至目前,排查风险单位370家次,排查隐患问题118个,均已完成整改。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做好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坚定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化政治忠诚,笃行实干担当,决战决胜“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收官之战,全力建设好“美丽佳木斯”,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主持人:感谢赵越同志的介绍,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前通报所在媒体。
佳木斯广播电视台:您好,从刚才的通报情况来看,我市地表水水质同比明显改善,请介绍一下是如何取得这种成效的。
市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科负责人王晓雯:这位记者您好,水环境质量取得显著改善,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做法:一是开展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水质提升攻坚工作,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有效凝聚工作合力。二是紧盯重点时段,初春开展冬春季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行动,严防“藏污纳垢”问题;夏季开展汛期水环境监管防范专项行动,守牢汛期水环境安全底线;初冬开展畜禽粪污、含融雪剂冰雪排查整治行动,避免让问题埋在雪里,将污染留给春天。三是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包保制度,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对全市河流实施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排污口分布、类型及排放状况,克服点位分散、位置偏远等困难,实现了100%全覆盖,严把污水入河关口。四是坚决打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提升“麻雀战”,“查、溯、治、防”多措并举、系统施策,及时识别并研判分析水质变化成因,推动水环境管理从事中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按照“流域一体化治理”的工作思路,全力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黑龙江日报:您好,请问在地下水污染防治上,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果。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科负责人韩琦:地下水是重要的饮水水源和灌溉水源,直接影响饮水安全和粮食安全,为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我市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与管理。结合市域水文地质条件、粮食主产区分布、水源地和湿地等的分布,我市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并全面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配套措施。
二是加强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按年度梳理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要求企业落实法定措施。2024年我市土壤、地下水重点单位均已开展自行监测,自行监测完成率100%,法定义务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完成率100%。
三是划分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以佳木斯二水源、桦川县二水源为例,印发《佳木斯市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第一批)划定方案》,完成7个县级及以上潜水型地下水型水源地补给区划分,划定完成率100%。
四是探索黑土地地下水污染防治途径。实施佳木斯市黑土地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摸清面源污染对黑土地贡献率及其“源-径-汇”传输规律。从“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等方面整体防控面源污染,提出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
五是强化地表-地下统筹防治。制定《佳木斯市傍河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协同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傍河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治工作,实行地表水地下水风险联动,建立以地表水水质变化作为启动地下水管理措施前提的预警机制。
六是创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执法。我市出台《佳木斯市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指南(试行)》,明确检查范围和对象,有效指导土壤地下水环境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在全市组织开展土壤地下水专项执法检查。佳木斯市执法典型案例被纳入国家生态环境工作简报印发全国学习参考。
七是采取地下水水质保持或改善措施。为进一步摸清地下水环境质量,我市实施佳木斯市“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
2024年我市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扣除本底值后无Ⅴ类水,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佳木斯政务:2025年我市首次实施了烟花爆竹禁燃管控措施,请问对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有什么影响吗?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许静:感谢您对我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为切实保障2025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亚冬会”)期间的优良空气质量,同时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祥和、洁净的节日环境,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市首次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实施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政策。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以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科学谋划。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与民俗传统的平衡。在2024年底,各县(市)区政府依据市级指导意见,结合辖区实际,相继制定并发布了详细的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通告,明确划定了禁放区域、限放时段和具体管控要求,为政策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2025年春节期间(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的关键管控期内),得益于广大市民的自觉遵守、理解支持以及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显著成效。
一是优良天数显著提升:管控期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4%,较上年同期显著改善4.2个百分点。
二是PM2.5浓度大幅下降:作为反映空气污染程度的关键指标,PM2.5平均浓度有效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1个百分点。
三是重污染天数减少:整个管控期成功实现了未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目标,相比去年同期减少2天的重污染日。
尤其是在烟花爆竹燃放最为集中的除夕当日,我市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第一位,在全国位列第二位,创造了有监测记录以来春节除夕空气质量的历史最佳成绩。这充分证明了管控措施对于遏制短时、集中、高强度的烟花爆竹污染排放具有决定性作用,有效避免了往年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现象,大大降低了高浓度颗粒物对群众呼吸系统的负面影响。
2025年是我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一年。烟花爆竹管控首战告捷为我们增添了信心,但改善空气质量仍需久久为功。我们将总结固化烟花爆竹管控的有效做法,探索将其纳入常态化环境管理机制的可能性,并结合市民反馈,不断优化管理措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力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为我市居民保障一片健康生活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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