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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我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收缴工作,现将灵活就业人员、集体退休预留人员、城镇老龄居民医疗保险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1、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度医疗保险费年缴费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5320.56元/年,大额医疗保险费每人160元,合计5480.56元。
2、集体企业退休预留、城镇老龄居民一次性缴纳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只缴纳2025年度大额医疗保险费每人160元。
二、缴费时限及享受待遇规定
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参保人员应及时缴费,缴费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1、参保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或社会保障卡到市区内各建设银行网点服务窗口缴纳医疗保险费。
2、通过微信关注“佳木斯税务”微信公众号或“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缴纳医疗保险费。
3、通过下载“支付宝”,注册登录后,在“市民中心”中找到“社保”——社保缴费进行缴纳医疗保险费。
4、自2025年起,实行按月核定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可选择按月缴纳医保费,也可按年一次性缴纳完全年医保费。灵活就业人员男到60周岁、女55周岁的,应到医疗保障局业务窗口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剩余缴费月份,避免少缴或多缴医保费。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30日
监审:韩俊峰
审核:李国彦
编辑: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