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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3-03-31 14:46
  • 来源: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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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在2023年第一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0日,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12家,其中:各县市区网站11家,部门网站1家。

于1月31日前发布了政府网站2022年度工作报表,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集中发布本地区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和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一)检查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要求,本季度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网站存在未实现一号登录和统一登录、页面标签不规范, 个别网站仍存在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协同联动。我市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转载活动,各级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迅速落实,逐级传达国办通知精神,本季度共转载上级信息45条,第一时间完成国办相关活动链接的转载工作。

(三)留言办理。2023年第一季度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收到网友找错留言共2条,均已按期办理,办结率100%。在收到留言后逐级转办,认真落实,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确保每个留言问题能够准确、及时地答复。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日常监管。要加大对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网站信息内容发布责任人,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栏目空白、内容更新不及时、页面标签不规范等问题。

(二)完善功能建设。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优化网站功能,实现一号登录和统一登录,清除网站不可用链接。

(三)认真做好整改。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同时进一步加大巡检力度,自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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