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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拟于2023年10月召开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到会人员的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共30名。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6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人员7名。
(二)旁听人员:不超过5人。
(三)新闻媒体:2-3家。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委托消费者协会等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委托有关部门推荐产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其他人员由市发改委聘请。
(二)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和市发改委邀请方式产生。
(三)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和市发改委邀请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办法
(一)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到市发改委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302室)报名。
(二)报名时间:10月7日至10月1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三)咨询电话:0454-8223880。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 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