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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8-23 15:34
  •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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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佳木斯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佳木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退役士兵岗位(2301、2302、2303、2304岗位)体能测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工作

1、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佳木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退役士兵岗位(2301、2302、2303、2304岗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2、体能测评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6日下午14:00。

地点:市体育场(红旗路转盘附近)集合。

3、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4、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本次考试的聘用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否则按违纪处理。 

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体能测评,未携带者不得参加测评。 

⑶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测评,不允许进行2次补测。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⑷考生自备运动服装、鞋及饮用水。 

⑸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喧哗、打闹、吸烟,自集合起至考试结束,手机等电子设备需关机由体能测评组织人员保管。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以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⑹如考生身体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需本人于8月25日17时前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正规公立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以及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等),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公安辅警体能测评成绩单》(附件1),保持电话畅通。 

2、请有关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详细查询集合地点以及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有关行程,并做好防雨保暖准备。 

3、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工作。 

 

联系电话:0454-8298039

附件 :公安辅警体能测评成绩单.xls

佳木斯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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